住建部原副部长建议征空置税:中国房子空置率高,你怎么看(房屋空置税的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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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持有加拿大枫叶卡回中国工作如何交税
  2. 住建部原副部长建议征空置税:中国房子空置率高,你怎么看
  3. 九种收入不交税
  4. 退休人员就业如何纳税

持有加拿大枫叶卡回中国工作如何交税

由于中加两国税务互享信息,持有枫叶卡回国工作,其收入只要国内收缴了税,就可以免交加拿大那边的税,当然,前提是你必须申报,这也是应尽的义务。希望帮到你。

住建部原副部长建议征空置税:中国房子空置率高,你怎么看

我对征收空置税持否定态度!

从理论上讲征收空置税是可行的,因为我们看着的确是有那么多房子空着,但是要知道税收征管的是按照征管法来执行的,而且执行的刚性比较差。

一个税种的开征要么是财政目的,要么是政策引导的目的,就像原来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就是抑制固定资产投资的,那是那个税是针对单位征收的,其实起的作用并不大,最后变成了地方政府空转税收的蓄水池了。还有筵席税,可以说找个税种出现之后就流产,因为根本无法执行,就是不具有可操作性。作为税务机关的人员不可能每天坐在饭店看着,而且看着也只能一桌吧!为了几十块钱的税款,确要投资几百倍的人力物力去根本做不起来的事情,事倍功半,所以流产。

征收空置税的目的显然是想稳定房价,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连现有的房产税个体户都很难保证到位,因为房产税征收对象一个是房产原值,一个是租金,有时候根本无法核实是出租还是自己的房子,所以征收困难可想而知。

那么空置的房子去找谁来确定征税对象,如果开征也可能陷入筵席税的怪圈,一个人去找一个家庭,按照这样的标准,北京市需要扩招十几倍甚至几百倍的税务人员,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可能的。

而且空置如何介定,如果没有硬性合理标准,空置税就会空转,甚至为利益集团服务,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

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国家的长远服务的!空置税是治标不治本,只是一个理想的税,它只有在法制体系健全时实施,才能事半功倍!

所以中国的空置税没有可能,而现在正在酝酿的房地产税值得期待。

九种收入不交税

在中国大陆的税收制度中,根据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下九种收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1.国家及地方政策性补助性收入:如政府奖励、助学金和抚恤金等。

2.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金: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3.学术论文稿费:主要指学术论文、图书稿酬等,但要求必须是该稿件的作者,且稿费需要全额用于相关学术活动。

4.固定资产出售所得:如个人长期持有不动产等固定资产(超过一年),出售获得的所得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免税。

5.家庭赡养费和赡扶老人费:家庭赡养费是指子女给予父母、配偶或其它抚养自己者的赡养费用;赡扶老人费是指给他人孝敬、抚养老年人和其他无力承担生活费用的亲属的费用。

6.赔偿金:如因意外事故或侵权行为而给予受害人的补偿款等。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如对外援助的物资、款项和国际友谊赛的奖金等。

8.个人因职业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和工伤医疗费:指工作中因疾病或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或者直接发放的费用。

9.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奖励: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科技奖金、技术进步奖等。

退休人员就业如何纳税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属于低税负,这对退休再就业人员有利。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指出:“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知,对退休人员再就业期间所取得的劳务报酬,一般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不过,该批复对“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很严格,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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