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专家建议取消子女继承权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子女继承权最新规定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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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权最新规定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新政策:
1、父母完全是自愿同意并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子女以外的个人的情况,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因未尽赡养老人之责、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为争夺遗产采取不当手段等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3、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子女不再继承,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不能继承的。
民法典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继承权为何孙与外孙却没有继承权
孙与外孙的父母如果先去世了,他们直接作为代位继承人按第一顺序继承。
私生子有继承权是否对原配不公平
私生子有继承权在情感上确实对原配有伤害,但是在法律上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的继承权,这才是公正的。
家庭财产本来是夫妻共有私生子,只能继承的是他自己直系亲属的遗产当中的一部分,而不能继承别人的那一部分,所以也不能说是对原配不公平
离婚后子女和前妻是否有继承权
您好!
从法定继承角度,子女有继承权,前妻没有继承权。此外,会有两种特殊情况,后续阐述。
我们知道,继承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通过合法有效遗嘱、生前指定遗产继承人。一种方式是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这里不探讨。重点说一下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民法典》(包括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的比较清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
子女包括了生子女(婚生或者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题主提到的“子女”,即便离婚、甚至子女随了前妻,对于男方的遗产均有合法的继承权。配偶,指的是现任、在世配偶。如果已经离婚,说明二人之间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相互之间就不存在继承关系。两种特殊情况上述说明,是在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判定标准。但是,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触发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在《民法典》中: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情况,无权继承。
一种情况是视“扶养”而定。
先拿子女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注意上述标粗部分。现实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离婚了,子女随了前妻,几十年不来往,没有照顾过男方一天。男方直到去世,都是靠再婚妻子和继子照顾。等到百年之后,与前妻的子女过来争遗产。最终判定的结果:无权继承。
所以,即便如血亲,从继承角度,依然强调扶养(夫对妻、父对子、子对父)义务。
再拿前妻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前妻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也存在这种现象:离婚不离家,相互之间还存在相互扶养关系。所以,如果存在类似这种“扶养”的,依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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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家建议取消子女继承权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