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看待我想和父母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想跟父母断绝来往)

老死不相往来没关系,别让我听到你和别人在一起,一字一句都不行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大家如何看待我想和父母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专家建议成人跟父母的关系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父母去世后,和我们关系最好的,是夫妻还是兄妹
  2. 大家如何看待我想和父母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3. 大家结婚后都能把配偶家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吗
  4. 父母老了,谁更应该赡养是女儿还是儿子

父母去世后,和我们关系最好的,是夫妻还是兄妹

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只是一门亲戚而己,毕竟是一母同胞,相互照应即可,但最重要的人还是自己的妻子,假如你生病住院守护在身边的只能是妻子,兄妹关系再好也只能是来探望一下而己,不可能常相守,谁轻谁重应心知肚明吧,夫妻一场望能善待吧。

大家如何看待我想和父母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这个问题你该先问问自己,试问你是从那里来的?是天上掉下来的,还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我想这两个方面,都绝对没有这个可能吧!一定是父母亲生的,你对父母纠竟有多大苦大仇深啊?你不向广大读者交待清楚,怎么可以向大家作这个提问呢?

不知你的道德良智去那里了?竟然有如此大胆孽子,在公众大平台提问,与父母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简直荒唐透顶一派胡言。

深信凡是中国人,不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反而仇恨父母,没有一个人会支持你的,而且法律也会制裁你的。

大家结婚后都能把配偶家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吗

帅哥和美女结婚后,百分之八十的夫妻,都把双方父母和亲人,当作自己的家人。公婆,岳丈母都视为亲爹妈。

父母老了,谁更应该赡养是女儿还是儿子

现在的时代早已不同于曾经,过去的老旧思想总是觉得父母的一切家当都是儿子的,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是儿子,女儿没有财产可分,也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但是,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儿女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也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儿女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18年年末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依照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上对父母均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同等的继承权利,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拥有同等的继承权,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后,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父母老了,没有谁更应该赡养父母,儿子和女儿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经老年人同意,可以签订赡养协议。并且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法律上不承认与父母断绝关系的做法),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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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死不相往来没关系,别让我听到你和别人在一起,一字一句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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