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再审审判组织不合法检察院是否抗诉为什么

民事判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两种情形

很多朋友对于民诉再审审判组织不合法检察院是否抗诉为什么和法院文书不规范检察建议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向法院提交了4次民事诉讼状,每次都说写的不行。怎么办呢
  2. 民诉再审审判组织不合法检察院是否抗诉为什么
  3. 1069开头的法院短信是真的吗
  4. 司法文书的原则,性质,特点与,作用

向法院提交了4次民事诉讼状,每次都说写的不行。怎么办呢

唉,你遇到的问题本来不是问题,可现实中确实是问题。分析一下:

一、你提交的四次诉状,格式不合格格式不合格民事诉状有一定的格式,比如写“民事诉状”或“民事起诉状”,不能写“民事起诉书”(刑事案件叫“起诉书”)。下面就该有原告、被告(有的也有第三人。不能原告人、被告人)再往下就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及根据”部分,最后是落款。不知道你问没问到底是哪里不合格,你也没有说哪里不合格。具体问题题头不对,还好点,要是当事人没有列对,或列对了但没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估计立案人员也是不收的。诉讼请求是比较重要的部分,你的请求合适吗?或者说符合法律的规范吗?不合乎,肯定不收。事实理由部分,你要是没有点说法,几句空洞的话,估计也不会收你的诉状。

5.你最后的落款对吗?我遇到过一回把“起诉人”打写成了“具状人”——拒收。签名部分,应该手写自己的名字,不能打印出来。你打印的名字,有些审查人员就不要。

6.你如果不是打印,是手写,一定得用黑色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书写的诉状才行,用的是学生蓝或油笔、铅笔等,不收你的,也是对的。

7.手写的诉状如果字体潦草,汉语言字体不规范,也不收。毕竟咱们国家有《汉语言文字法》约束着工作人员。

8.书面纸张,除原始证据外,一律提交A4纸——原来16K的纸张,不要了。

9.A4纸张必须预留出来四边,方便订卷。没有留出来四边,一旦订卷就把文字给钉起来了——这是不允许的。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行业不同,你不会的,律师会。只是交点费用而已)

二、你提交的诉状实质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假如你起诉城管执法局(或其他行政单位行政纠纷)扣押你的财产,应该是提交《行政起诉状》(或《行政诉状》),结果你提交的是民事诉状,审查人员不收你的诉状是对的。

假如你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应该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你只提交《民事诉状》也是不行的,只能叫你修改去。

三、退回你四次民事诉状,工作人员应该给你提示

退回你几次不合格的诉状,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哪里不合格。要是没有提示你,那是法院的做法不对。如果给你提示了,你依然提交不合格的诉状,说明你根本不懂。耽误你的时间,你不如花几百元找律师写个诉状,省时省事。

律师写诉状的费用,一般中小城市的价格为100-500元,西部地区还便宜点。上诉状或再审申请书之类的,估计在1000元左右。

别说你没有钱,省下的时间,你啥钱都能挣过来了……

(人一生哪能不遇到点儿坎坷的事?没有朋友,至少你还能花钱找到为你服务的人——律师)

四、一个诉状,你都这样难以成功提交。接下来的诉讼,你怎么有能力顺利完成?

记住老祖宗有句话是很有道理的:“省了盐,瞎了酱”,毕竟社会有分工。

但愿你能顺利走完这段艰难的旅程。

民诉再审审判组织不合法检察院是否抗诉为什么

您好,民事再审,有的是法院依职权、有的是检察院抗诉,但几乎都是当事人先提起。所以,既然是再审程序就可能是检察院抗诉的,如果再审审判组织还违法的话也还是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

现介绍下,民事再审的审判组织的组成,按照法律规定:

如果是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也可能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

如果是第二审审结的案件,再审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但是,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也可以直接提审。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就不能再按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台议庭,即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另外,审理再审案件,原来第一审是独任审判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组成合议庭,不能再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原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新合议庭。

以上就是,再审程序中审判组织该如何组成的问题,您可以对照下您的案件,看看是否再审审判组织不合法,我觉得,这是程序性的规定,法院一般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可能在再审立案前进行听证程序,先听证,然后决定是否再审,听证程序中有时就一个法官,有时就一审法院的一个法官,会让当事人觉得审批组织有问题。

至于检察院的抗诉问题,法律也规定了检察院抗诉的情形,其中就规定,人民法院违法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这一情形。如果再审程序违法,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是会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所以,我认为检察院是可以抗诉的。

1069开头的法院短信是真的吗

1069开头的法院短信不是真的

1069的诉讼通知和短信,一般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因为如果被起诉到了法院,法院是会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领取传票,如果电话没有接通,还会通过当面送达、邮寄等方式进行通知和确认。

1069开头的法院短信未必全部是真的,还要加上这些条件短信号码分别以1065/1068/1069打头,短信结尾没有退订两字,短信内容中有法院名称及所在地,原告名字(XX银行),起诉的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有案号,有法院承办人的电话,有领取传票和起诉状的具体方式等等,这些都表明这是真的诉讼通知,建议当事人不要忽视,不要逃避,积极应对为好。

司法文书的原则,性质,特点与,作用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立法文书,即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正式公布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司法文书,指司法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诉讼文书,指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参加诉讼活动,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类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3.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

(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

(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

(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4.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二)起诉状的写作

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

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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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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