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过世后为什么有过三年的习俗,有何来由

长沙人过年习俗,从腊月开始,简直太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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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人过世后为什么有过三年的习俗,有何来由
  2. 人死后三年没注销户口犯法么
  3. 人死后,为什么他的子嗣要守孝三年
  4. 为什么人去世后要在家里停留几天然后再送去火葬啊

人过世后为什么有过三年的习俗,有何来由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岁数稍大的人们大都会碰到这种习俗。虽然出于迷信,这种习俗却也传承至今。

三周年“脱服”或“除孝”

亲人死后,子女要服孝三年,俗称“服三”。

满一周年烧纸祭奠,叫“周年”或“烧周年”,古称“小祥”。

第二个周年叫“大祥”,也要去坟地致祭。

满三周年烧纸祭奠,死者的亲友毕至,各带供品、纸扎。三周年过后,女即可脱去孝服,改换平常衣着。所以三周年又叫“脱服”或“除孝”,古代称为“衤覃”(tan坦)服。按照传统的说法,丧葬礼仪至此才算正式结束。

七期和三周年之习俗: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

出魂:迷信以为尸体虽已安葬,而灵魂还在家中,全家出而避之。

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

烧七:人死后,家人每七日到坟上祭奠一次,谓之“烧七”,共十次,谓“尽七”。百天再到坟上祭奠,谓“土百”。“五七”要选一个吉日,不一定是第三十五天。“五七”时,主要亲戚均来祭奠。

有丧事的家庭,第一年春节不贴春联,或贴一“守制”字样小方纸,第二年春节贴绿色对联,第三年春节方贴红色对联。每年清明,到坟上培土压纸祭奠,阴历十月初一日到坟上烧五色纸,谓送“寒衣”。

三周年:人死后,到第一、二年忌日作一般祭奠,聊表纪念。第三年为三周年纪念日,比较隆重。届时大宴宾客,孝子哭往墓地祭奠,并焚烧众亲带来的纸扎冥品。三周年祭奠毕,守丧大礼才告终。

现代还有三年的习俗吗?

如今国家对迷信行为多有打击,有的地区还是有守孝的习俗,而且还是一连坚持三年。古人守孝三年睡搭棚,不能剃头理发还不能洗澡。如今家里办丧事,当年不贴对联不贴福字剪纸,第二年贴蓝色对联第三年贴黄色对联。不同的地方习俗不一样,贴对联的颜色也不相同。

童年记忆

小时候某家有丧事时,大喇叭放着哀乐,全村都会听到。逢着出殡了,离得近听得见的都会去吹吹打打的路上看。人群很长,车队也长,那时是拖拉机,按照辈分或者男性,女性,打头的人和打头的车斗里是披麻戴孝的直系亲属,手里拿的很长棍子上都是白色的纸,越往后的车只在额头上戴4厘米左右宽的很长的白布,垂到脚下。留在最深处的记忆就是女性亲属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情景,还有路两边那些看这家出殡的人群。亲属走路的,坐拖拉机的的,执花圈的,一路哭行到了要埋葬的地方。

再见到这家的某个亲属时,鞋子上前半部分缝着白布,胳膊上戴着孝,就是那种十几厘米宽的黑布,用缝纫机砸上白色的“孝”字,三年以后他们才摘掉。那时不懂他们为什么老是要戴着“孝”,现在想来这就是所谓的三年“守孝”吧。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习俗现在几乎见不到了,看不到失去家人的人们胳膊上戴的孝了。

人死后三年没注销户口犯法么

违法的。

人死后不申请注销户口属于违规违法行为,申请义务人有义务地规定时间内申请注销死亡者户口。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

人死后,为什么他的子嗣要守孝三年

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尤其古时是没有牛奶的时代,要三年才能单独走路,离开父母怀抱,后来二十年的养育且不去管,这三年最要紧。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于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把我们抚养长大了的一点点还报。中国文化,定父母之丧为三年,就是还报这个慈爱,这仅是最起码的回报,事实上父母的慈爱,并不止此,在孩子三岁以后长大了,还一直要照顾到二十多岁。

古代的守孝礼仪,是很苛刻的,也是违反人道的。并不能把古代守孝礼仪都用于现代社会。

守孝三年期间,不能结婚,只是丧仪的一部分而已。其他的还有:

三年之内不准做官。汉朝有个叫陈汤的伙计,父亲死了,不回家守孝,居然还想着去做官。结果被人告发了,不但他坐牢了,就连举荐他的人也被扣了工资。

已经做官的,要辞职回家;

三年之内不准参加科举考试,按照今天的说法就是别参加高考了,呵呵;陆游第一次参加科举没中,后来正赶上父亲过世,结果一下子就过了10年才参加第二次科举。

三年之内不准结婚;

三年之内不准行房,不准生孩子;

父母之丧是最高丧仪,也就是斩衰之丧。头三天不能吃饭。三天后,可以早晚各喝一点稀粥。一百天后可以吃点蔬菜。一年后可以吃点瓜果。两年后可以在菜里放点油盐酱醋。三年守孝期满后,才可以吃肉。而且这三年,无论是在茅庐中,还是在房子里,都不准睡在床上,只能睡在草堆和草席中。

为什么人去世后要在家里停留几天然后再送去火葬啊

停灵是为了等待各地前来奔丧的亲友

得以见到最后一面,也避免假死和昏迷。

中国古代传统习俗《礼记》中记载一套规定

天子死后停留七日才将尸体入棺,诸侯停五日,大夫和士和平民,都停留三日才下葬,目的是为了等待远方的亲朋好友前来吊唁,

《周礼》记载天子下葬前,全国的诸侯

都要前来吊唁,所以要停留七日才入棺,不然边境的诸侯来不及,诸侯要停留五天,为了等待盟友前来吊唁,大夫和士要等待同僚来,庶民停灵目的是为了等待亲族到来。

总之是为了给亲友赶路前来吊唁的时间。

其实"停尸三天"农村还流传着一种鬼神迷信色彩的解释

相传人类中有极少一部分人是属于"阴阳人"。

这类人又被称为"鬼差",即当"地府"有差事要办的时候就会找这些鬼差去办事。而这些"鬼差"接到差事后,需要去阴间办事,也就不能在阳间正常生活,所以就出现这些人在阳间处于"假死"状。

不过,过去小时候曾听奶奶讲过我们村里的一个类似的"鬼差"事。据说,那天我们村上一个30岁左右的女的,突然倒地没有了气,然后家人赶紧把她送到医院抢救,但送到医院时医生判定人已经"死"了。最后她的家人只好把她拉了回去,由于是夏天"尸体"停放容易发臭,就当天晚上挖坑直接埋了。而就在当晚这个已埋了的女人给她老公"托梦"说她并没有死,只是去"阴间"办差了。第二天一大早,她老公就急匆匆的拿着铁铲把棺材打开,结果看到的一幕把他吓坏了。已经"死"了的老婆下葬前穿得板板整整的衣服现在被撕飞稀烂,连她的脸上脖子上都被挠得全是血痕,手指甲上已被挠得脱落的血肉模糊…后来,被传到村里都说他老婆就是个"鬼差"…

从此后,我们村就人死后都会停尸三天才下葬…

不管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感觉人死后"停尸三天"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一是因为也许人的某一个器官或神经突然出现短暂性无法正常"运作"导致人的生命特征微弱或停止,但也许经过一段时间停止后它又可以恢复了正常,这样人也就可以苏醒活了过来。

二是因为人突然死了后如果"停尸三天",他的家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通知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或者等待他也许还在遥远国外的亲人来奔丧。

三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都有守灵的传统,也有足够的时间留给他的亲人去缅怀和悼念死者。

好了,关于人过世后为什么有过三年的习俗,有何来由和人死后为什么要办三年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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