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专家建议取消房子继承权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子女不能善待父母,父母能取消子女的房产继承权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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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和前妻是否有继承权
您好!
从法定继承角度,子女有继承权,前妻没有继承权。此外,会有两种特殊情况,后续阐述。
我们知道,继承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通过合法有效遗嘱、生前指定遗产继承人。一种方式是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这里不探讨。重点说一下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民法典》(包括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的比较清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
子女包括了生子女(婚生或者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题主提到的“子女”,即便离婚、甚至子女随了前妻,对于男方的遗产均有合法的继承权。配偶,指的是现任、在世配偶。如果已经离婚,说明二人之间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相互之间就不存在继承关系。两种特殊情况上述说明,是在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判定标准。但是,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触发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在《民法典》中: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情况,无权继承。
一种情况是视“扶养”而定。
先拿子女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注意上述标粗部分。现实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离婚了,子女随了前妻,几十年不来往,没有照顾过男方一天。男方直到去世,都是靠再婚妻子和继子照顾。等到百年之后,与前妻的子女过来争遗产。最终判定的结果:无权继承。
所以,即便如血亲,从继承角度,依然强调扶养(夫对妻、父对子、子对父)义务。
再拿前妻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前妻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也存在这种现象:离婚不离家,相互之间还存在相互扶养关系。所以,如果存在类似这种“扶养”的,依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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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继承权,先传兄弟姐妹,其次子女,这是真的吗
房屋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房屋法定继承人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之内,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那些可作为死者遗留房产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一、配偶。配偶是以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条件的,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为夫妇,他们相互之间都有遗产的继承权。此外,1954年《婚姻法》颁布之前形成的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一夫多妻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群众公认的事实婚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也享有继承权。如果男女双方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或已经离婚的,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无权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他们对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其中,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被他人收养以后与生父母的权利关系即告消灭,养子女与生父母相互间不享有继承权。至于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则根据继父母和继子女相互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而定。继子女和继父母相互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当一方死亡时,可互为继承人。反之则不能成为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仅限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了遗产后,还有权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五、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上述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夫妻一方去世,去世方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因为有配偶在的情况下,他们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二、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来源于网络)
子女不能善待父母,父母能取消子女的房产继承权吗
父母可以取消子女的继承权,与子女是否赡养父母并没有什么关系。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简单来说,如果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子女在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范围内(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父母想要取消子女的继承权,则立下遗嘱(将自己去世后的遗产处理给子女以外的继承人)即可。
继承公证取消了么
继承权公证没有取消。
根据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想要遗嘱更具是高效效力的话,有公证遗嘱,房屋过户也不需要其它继承人签字了。还有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房产登记的通知,表明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一环节已不再是必须的了。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继承、受遗赠而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好了,关于专家建议取消房子继承权和子女不能善待父母,父母能取消子女的房产继承权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