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把老赖照片发布到网上违法吗,以及为什么不建议曝光照片呢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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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骗子照片曝光,会不会侵犯隐私权
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用于非盈利用途,不刻意贬损他人的形象的,不算侵害隐私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把老赖照片发布到网上违法吗
严惩老懒刻不容缓!每因为欠债发生的血案常有发生,老懒已经成为社会的新毒瘤,如果人人不讲诚信,不讲道德比反动分子更加可怕!一个不讲诚信的民族这个国家是没有希望的!老懒入刑刻不容缓!!
拍花时,是否适合用多重曝光
谢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个人这样认为,拍摄花卉组照片时,可以有几张多重曝光照片,但不必张张如此。发布专集除外。
花卉的多重曝光,给人以“动起来、活起来”的感觉,具有梦幻意境,令人耳目一新,让本是普通的照片具有了生机与活力。如果给它分类,多重曝光花卉照片,应属于艺术类照片范畴。
多重曝光花卉照片,至少有“单朵多重曝光”、“变焦多重曝光”、“叠加多重曝光”、“后期多重曝光”等多种玩儿法,每种玩儿法都神秘新奇,独具魅力。
不过,人们的视觉享受同吃喝享受是一样的,总是千篇一律,再好再美的东西,也会让人产生疲劳和厌倦。海鲜好吃吧,如果让您一天三顿吃,不出五天,您就感到腻了,要换换口味;照片也如此,同景别、同角度拍摄一朵花或一束花,尽管拍摄水平高,技法过硬,人们观赏时,视觉由开始的新奇逐渐转为平淡,然后就是疲劳;多重曝光花卉照片也一样。因此,拍摄组照片时,景别、角度、光线、技法等要有变化,这样,才能给人以一张一样、张张新颖的感觉。
当然,如果做专集集,题目就叫“多重曝光花卉照片欣赏”之类,也会博受众眼球。
为什么网上总给坏人打马赛克,不打码会有什么后果
普法君当了多年法制记者,对于打马赛克这个问题,略有一点发言权。一般以下几种常见情况需要对当事人做马赛克处理:
1、涉及未成年人犯罪、隐私、负面新闻的内容。
之前普法君经常采写未成年人犯罪新闻,对于他们的隐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也是着重提及,我们日常新闻操作过程中也是格外注意。
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他们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方面的权益,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才可使用。如果涉及到侵害、犯罪等特殊事件时,无论监护人是否同意,我们作为媒体人,都不会将当事人照片刊登或视频形象播出,有时候确实需要使用的,就使用马赛克遮挡,有时候视频还要变声处理。
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给他(她)创造一个安全、不受影响的环境。
当然,日常演出啊、学习啊、游玩啊之类的反映美好生活的内容则不在其中。
2、刚刚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打马赛克。
这里面涉及到案件侦破需要。
比如:某某犯罪团伙重要嫌疑人某某某被警方抓获,但其同伙可能在度假、可能宅在家,都还不知道自己的同伙落网,因此,抓获的嫌疑人出现在媒体上时,警方会特别带一个头套,或者要求现场采访的记者在刊发新闻时,尽量用马赛克遮住嫌疑人的脸。
因为,万一不打马赛克,他同伙无意中发现这条新闻,有可能会发生潜逃、毁灭证据、报复、串供等意外情况,给警方的侦查造成困难。
3、未经审判的嫌疑人,从保护人权角度,应该打马赛克。
许多犯罪嫌疑人,只要没有经过法院宣判,都不能被认定为是罪犯,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哪怕你看到张三是杀人凶手,但没有证据、证人,未经审判,你就不能说他就是罪犯,冤假错案我们还不是时常见诸报端啊……
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有时候,眼见不一定为实哦??
《侵权责任法》里面有名誉权这块内容,如果某报纸、某电视台在法院宣判前就大篇幅、正面形象播报某某是罪犯,结果法庭一调查是冤枉的,你试试呗,人家不告的你怀疑一切……
3、依法治国环境下,人人更懂法,都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我们依法治国措施的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深入百姓心中,遇到问题不跟你BB,直接法庭见。
如果某媒体未经证实就随便刊发人家照片,万一哪里捅了篓子给搞错了,来吧,编辑记者丢人不说,单位还得替你赔礼道歉,这事现在越来越多了,因此,媒体领导鉴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遇到不好的事情,要么不要照片,要么没办法就马赛克。
因此,无论是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维护嫌疑人正当权利,还是媒体的“避险”举措,你都会经常在网上看到众多马赛克照片。
把老赖照片发布到网上违法吗和为什么不建议曝光照片呢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