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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安全的知识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在紧急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除公安机关以外,国家安全机关对恐怖案件也有管辖权。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也可以移送国家安全机关。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应采取保护措施。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临时开展活动应当依法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接受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查验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也有权查验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查看或者调阅及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并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公民发现间谍行为或者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由国家安全机关处理,不得延误。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2023年生效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2、10月17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3、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的决定》,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两部法律中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5、11月9日,国家市监局发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6、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7、11月26日,财政部通过的《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来报销,相关单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
8、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9、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决定的第391号公告,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10、12月25日,最高院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等司法解释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1、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国防法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国防的全民性。
2018年司法考试主观题怎么答
2018年司法考试主观题怎么答,考霸教你如何拿高分
2018年6月,司法部向社会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国家首次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是新司法考试改革的第一年,新司法考试其实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想而知法律职业资格的含金量越来越重,这也是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同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就业又很大的帮助。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与往年实行的是四卷考试很大不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其中考试分为客观题卷(客观题卷分为卷一、卷二,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和主观题卷(总一卷,分值为18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当年我主观题卷四考了124分(总分150分),今天,我就告诉你2018年司法考试主观题答题技巧,教你如何轻松拿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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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审题,理清答题思路。在拿到题目后首先不要盲目答题,要认真研读题目,记住是研读题目,认真审题,理清简答题思路,根据题目中问题,逐一解析。针对题目中每一个小提问作答,结合所学理论知识解答,在答题时,应该做到问什么就答什么,尽量的简洁,必须层次分明,要有序,有逻辑,不能做过多的解释,否则会适得其反,更不能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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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围绕问题,全面细致作答。分析问题要全面细致,一环扣一环,要求考生进行全面分析。考生拿到题,如案例分析题答题要求是“要求考生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全面分析”这一突出的特点,使得分析题在历年的考试中成为难点所在。答题时,可以像简析题那样罗列要点、逐次作答,在要点列出之前,一般要有一段对所提问题,进行简要回应和引出后面要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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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层次分明,合法有理有序。主观题解答,切莫一窝蜂,一定要采取三段论,由上到下,由主到次,总的思路是先进行合法性分析,后进行合理性分析,以权利义务关系为主线,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界定所给案情,涉及的法律部门和所出现法律主体的性质,运用法理、宪法结合有关部门法的原则和制度,进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
如果你能够掌握以上三点2018年司法考试主观题答题技巧,轻松拿高分一定没有问题。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给个赞吧,同时分享给更多的人。
中发2018 11号文件内容
中发(2018〕11号)文件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具体是:
一、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
(一)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三)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五)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组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六)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作为党中央派出机构。
(七)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
(八)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构建党的理论研究综合体系,促进党的理论研究和党的实践研究相结合,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对外保留中央编译局牌子。
(九)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十)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十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十二)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
(十三)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十四)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
(十五)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十六)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七)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将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纳入中央外事工作全局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
(十八)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十九)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二十)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
(二十一)组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二十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二十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二十四)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二十五)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二十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
(二十七)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二十八)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二十九)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十)组建应急管理部。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管理等。
(三十一)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三十二)重新组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三十三)优化审计署职责。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三十四)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三十五)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三十六)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三十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三十八)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三十九)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四十)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四十一)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四十二)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四十三)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知识产杈创造、保护、运用,
(四十四)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四十五)调整全固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
(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四、深化全国政协机
(四十七)组建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四十八)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四十九)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
(五十)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
(五十一)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
(五十二)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五十三)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五十四)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六、深化跨军地改革
(五十五)公安边防部队改制。
(五十六)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全部退出现役。
(五十七)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全部退出现役。
(五十八)海警隶属武警
(五十九)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
七、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八、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地方机构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省市县统筹、党政群统筹,根据各层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理顺权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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