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为何律师不建议做财产保全这个问题,不建议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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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律师不建议做财产保全
因为当事人就民事权益纠纷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以聘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眀确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是诉讼过程中附带行为,律师一般不再另行收费,故不愿申请财产保全。
是否有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和可能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
强制
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
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诉讼前保全
因为律师一般都是在代理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
律师代理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即使法院裁定同意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当事人也需要自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1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纠纷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诉前保全
债务债权关系尚未确定,是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因为法院必须审查,是否符合保全的条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是不会给保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