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警情处置规范及执法办案指引(常见警情处置规范及执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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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常见警情处置规范及执法办案指引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警情不规范建议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谣言报警后如何处理
  2. 常见警情处置规范及执法办案指引
  3. 接到未成年人走失的警情如何处理
  4. 纠纷类警情处置规范

谣言报警后如何处理

一旦确认谣言属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及时发布辟谣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迅速传播真相,以遏制谣言的扩散。同时,可以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追究谣言散布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可以通过教育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谣言的辨识能力和对真实信息的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谣言的产生。

最重要的是加强舆论监管,建立起全面、多层次的谣言监测和处理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权益。

常见警情处置规范及执法办案指引

这些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执法环境日益复杂,各类警情纷繁复杂,各类媒体无处不在,警情处置不到位,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重大舆情。近年来发生的涉警舆情,多数都有警情的处置有关。

警情处置,是摆在每个人民警察面前的一门必修课。

重要性谁都知道,但关键的问题是,到底该怎么做,有没有权威的指引?

2016年,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对一些常见警情进行了演示。但是,我们日常遇到的警情太多太复杂,远远超过了警情演示的范围,况且,这演示片很多基层民警也都没有机会看到。

针对这一情况,从公安部到各地公安机关,都在研究常见警情处置方法,试图尽可能详尽地给基层民警以指引,答疑解惑,规范执法。

近日,第一本《常见警情处置方法指引》终于由公安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而且被列为云南公安民警训练的专用教材。书中梳理了日常出警可能遇到的常见的13类69种警情,覆盖面非常广,我们日常能够遇到的警情,基本全部囊括其中。

书中对每一类警情,都给出了具体案例、处置方法和处置一句。对每一种警情,都列出了非常具体处置指引,而且对重点环节,还设置了特殊提示。

手把手教你处置警情,带着去出警,保证有章可循。

具体警情如下:

一、求助类:

1、昏卧

2、自杀

3、溺水

4、被困电梯

5、醉酒求助

6、走失和失联

二、纠纷类

7、纠纷诉求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8、纠纷当事人情绪、行为过激

9、已造成人员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

10、正在实施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11、纠纷调处中矛盾专项处置民警

三、打架斗殴类

12、打架斗殴已经结束,现场只有受伤人员

13、执法对象大量聚集,但没有肢体冲突行为发生

14、执法对象不听从指令,继续实施斗殴行为

15、聚众持械斗殴

四、醉酒类

16、需要救助

17、行为失控

18、追逐拦截车辆、随意殴打他人

19、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

20、阻碍执行职务

五、吸毒类

21、吞食毒品等异物

22、企图自伤自残

23、挟持他人

24、持注射器拒捕

25、吸食毒品过量致幻

26、吸毒人员众多无警力优势

六、精神病类

27、拦截追逐车辆及行人

28、谩骂过往群众或裸露身体

29、殴打他人或损毁公私财物

30、在公众场所持械行凶

七、失控牲畜类

31、野生动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2、失控牲畜正在危害公众安全

33、失控牲畜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34、特殊动物(蛇、蜥蜴等)进入居民家中

八、道路交通类

5种

九、家庭暴力类

3种

十、群体性事件类

5种

十一、盘查类

10种

十二、车辆查控类

7种

十三、抓捕类

5种

如今警察是个危险的职业,

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也要有过硬的本领。

如果你是名警察,

请迅速掌握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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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朋友或者家人是警察,

请将此文发送给他,

他一定会感谢你!

接到未成年人走失的警情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警情处置流程及操作规则建议:

(1)登记出走人员姓名、住址、身体状况、口音、照片、出走时间、与报案人关系等基本情况。

(2)详细了解情况,分析判断出走原因和可能前往的地方;必要时,可以征得其亲属的同意,对出走人员留下的物品、书信等进行检查。

(3)对可能被诱骗、拐卖的人员,立即到车站、码头、交通要道或主要路口进行堵截,及时解救。

(4)比对尸体、协查通报等,判明是否已经死亡或者被伤害等。

(5)建议其亲属采取刊登、张贴寻人启事等方式寻找。

(6)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了解出走原因时,应当注意从其出走前的只言片语中分析可能出现的后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承办民警在采取上述方法时,必须要采取拍照、录像以及相关人员签名等方法固定民警积极作为的证据。

纠纷类警情处置规范

1主动介入,防止过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这一条款对“纠纷”没有明确的界定。现实生活中,“纠纷”可以无限外延。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应该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根据现场情况,主动介入,在确保场面不失控、无过激行为的情形下,积极做好法律解释,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不能简单地认为这不是公安机关职能范围的事,简单地让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一推了之。

2部门联动,积极配合

基层派出所要针对各类民事纠纷警情,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针对不同纠纷警情,形成处置预案,积极与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基层派出所在接到民事纠纷警情时,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向联动部门反馈,各联动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及时进行处置,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3固定证据,依法处置

民事纠纷警情,常常会伴随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反应往往会认为是一般民事纠纷,仅给予现场调解,对现场的证据不予固定,这就容易给后期的处置带来困难,也容易引起信访投诉。

因此,民警接警后,应注意固定证据,针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予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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