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专家建议不要买未来谁是接盘者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专家建议房子收回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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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多少年宅基地可以要回,法院能受理吗
房子卖了多少年宅基地可以要回,法院能受理吗?你看这个问题,就感觉到有点题主不厚道的意思,把房子卖了,自己用了钱,而且还在想着多少年后要回宅基地,吃着盆里看着锅里的。如果想自己拥有宅基地,何必当初把房子卖掉?在这里感觉的不骂你都不行。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归我地上,房屋建筑的农户,当然农户可以把房屋卖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归着房屋走,这就是宅基地的特殊性,但是阶级的不能够进行买卖,也不能够继承。只要房屋存在,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永远归农户使用。卖了房子多少年以后才能要回宅基地,其实这也是根据卖房合同来确定的,如果是永久性的卖出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只要房屋不倒塌,就永远没有又要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如果地上的房屋不存在了,可以随时要回宅基地。如果合同上签订了卖多少年,也就是说把房屋租赁出去的意思,到期以后就可以拥有宅基地了,不管房屋倒塌不倒塌。对于把房屋卖了,还在盼着多少年以后把宅基地的要回来,对于这种现象来说,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毕竟法院是讲发的地方,是公平公正的,也是最合理的一种处理方式,那就是讲究证据,如果有合同的话,而是签订的事,永久性购买的房屋,一般的情况下,在基地是要不回来了,法院也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是没有购房买卖合同,而凭着口头协议,毕竟这种现象在过去的农村经常发生,因为农村讲究的就是诚实实在,讲究的是信誉,一般对于一些纸质的形式上的东西不是特别的在意,但在法律面前,却不是这么认为,有时法律的确在这方面有点欠缺。对于口头协议这方面来说是没有充分的证据的,当然对于卖方这只是耍无赖的现象,可是对于买方来说又没苦于没有证据,这种现象法院会受理的,也可能会要回宅基地。总之,房子卖了以后,如果再想要回宅基地的话,这不是按照多少年以后的时间,那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有了永久性的卖房合同,如果房屋不倒塌,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永远属于买方使用。如果没有卖房合同的话,如果想耍无赖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把宅基地要回,其实这种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在农村来说是受到道德的谴责的,会受到大众的舆论,一时的清名毁于一旦。
房子过剩,专家建议不要买未来谁是接盘者
不是专家,但是建议这两年不要买房,等经济更稳定乐观一些再考虑也不迟。
房子过剩的局面早已形成,但凡一个小区,最低往往也有20%以上的空置率。如果持续一个月观察就会发现,无数小区亮灯率可能60%都达不到,毕竟有央行数据支撑,城镇居民40%都有两套以上房产,三套房乃至更多的家庭数以千万计。
至于谁是接盘者,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一类是进城务工落户的人。
年轻人很容易理解,真正的刚需群体,为了结婚生子孩子读书而买房。现在零零后再过几年就会成为买房的主力,不过考虑到他们父母持有的房产可能不止一套,会对他们提供大力帮助。曾经享受房产红利的一代人,要为下一代人掏腰包,这也是一种平衡。
进城务工人员也很容易理解,不管是农村读大学进入城市工作的,还是没读大学在城市打工有了买房能力的,都是接盘的主力军。
未来落户难度会越来越低,但是户口和教育资源依然会跟房产绑定,考虑到国内租房市场不成熟,问题太多,买房依然是多数人的目标。有了自己的房子,就不用再担心房租持续快速上涨,不用担心频繁搬家,也能放心采购几个大件的家具电器。
最后,之所以不建议这两年买,是因为消费还没有完全恢复,不是每个人的工作都足够稳定,也不是每个人的收入能持续上涨。在这个阶段,降低负债很有必要,而买房是最大的负债。此外,当银行不再把多数贷款投放到房地产领域后,开发商资金压力增大,有降价销售的冲动,二手房限贷也逼迫炒房客降价出售房产,房价中长期向下概率极大。等家庭40%收入足够支付月供,手上有一笔积蓄,再考虑买房不迟。
为了环保专家提议农村停用土灶,柴火改为天然气,是否行得通
又是一个被财团买通的??屁专家,六七十年代,农村一户两土灶,村村见土窑,山上不见柴,地头不见草,为什么蓝天白云?说什么农村散养猪羊牛,鸡鸭鹅污染环境,为什么七八十年代池河江湖清澈见底?真正的农民一年能争几个钱?喝西北风吗?往上三代都是农民,难道你们这些砖家都是美国杂交的不成?
农村的闲房应该怎么办呢国家是不是收回
农村闲置房应该怎么办?国家是不是收回?
农村闲置房屋的问题,如今已经成为农村振兴战略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有些地方需要合村并镇,有些地方需要新农村建设,对于这些闲置房屋如何处理,就要逐步提到了日程上来。个人认为,无论农村如何发展,农民个人的房屋都属于一种个人财产,这样就不可能实行一刀切,用一种方法来处理全国千差万别的实际状况。
如今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农村的房屋必然要岀现闲置现象,随着形势的发展,也许还会增加。从总体来看,离开农村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以后会不会再回到农村,都是未知数,如果把这样的闲置房屋收回,农民一旦回到农村怎么办?像这样的房屋,集体就应当给予保护。
如果需要合村,肯定就要整体搬迁,规划时就应当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如果需要退出宅基地,也应当适当给予一定补偿。如果影响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也应当通知本人加强维修,否则对整体管理确实困难很大,有些房屋院子里都长满杂草树木,长年锁门又无法收拾,给整个村屯造成不良影响。
最近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试点,给农村农民宅基地处理,找到了一条非常好的方法,对农民宅基地实行三置分离,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农民可以将闲置房长期出租,城里人也可以到农村以承租方式永久使用,承租人取得使用权后,可以根据自己需要改建、扩建或者翻修,这样就把农村的闲置房屋活化起来,也非常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总之,农村闲置房屋的处理问题,还是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规划需要,合理处置,不能搞一刀切,应当尽可能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为了规划强制农民拆除。农村的各项工作,最终都是为了农民,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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