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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如何控制中亚的
1759年,清朝统一南疆,继1757年平定准噶尔收复北疆后,最终完成了对今天新疆地区的统一。清代疆土始与中亚诸部毗连,双方之间的关系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而对中亚的政策也开始成为清朝对外政策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于中亚诸部,清政府一般视其远近及重要性将其分为两类:哈萨克和布鲁特为一类,其余为一类。正如魏源所言:“新疆南北二路,外夷环峙,然其毗邻错壤作我屏卫者,惟哈萨克、布鲁特两部落而已。”也就是,清朝视哈萨克、布鲁特二部为其西疆屏障,与其之关系相较其他中亚部落更为密切和重要。本文所探讨的清朝的中亚政策,其中亚范围主要指的是第二类,即哈萨克和布鲁特之外的其他中亚各部。
一、清朝的中亚政策:朝廷的意图
清朝统一新疆后,中亚诸部迅速向清朝遣使入觐,表示归服之意。清政府对此也予以积极的回应,对这些“远处边陲,诚心向化”的中亚诸部“赉敕书赐物”,并派出使臣远赴痕都斯坦、布哈尔等地,其对中亚的政策亦产生于这一时期。至于清朝之中亚决策的原动力,下文中便试以析之。
首先,对“礼仪”的追求。在中国的传统治边观中,“华夷观”和“天下观”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大一统观念则可谓影响中国历代中原王朝治理天下最重要的因素。在这样的观念下,中原王朝乃为宗主国,边远之四夷则为藩属,藩属须尊中原王朝统治者为天下共主。对于中原王朝而言,这自然意味着其对实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理想化境地的追求,对确定君臣从属关系、地位尊卑、等级高低的一种追求。归根到底,这是一种对传统“礼仪”的追求。清朝的中亚决策显然受此影响颇深,如同历代中央王朝,其对礼仪的追求已经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程度,只要能换来藩属的“恭顺”,使“人心益附”,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是可以接受的。正如潘志平所言,“以儒家礼义来治国安邦的中国各封建王朝,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强化,中国与‘四夷’的关系,俨然成为森严的君臣关系。……在中国封建统治者看来,此上下尊卑有序的礼义延续或中止,乃是王朝生死攸关的大事。……也就是说,礼义第一,其它都是枝节小事。”为了坚持、捍卫这种礼仪,“中国封建统治者竭尽全力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此论可谓精辟。
其次,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在影响清朝之中亚决策的因素中,经济因素的重要性相对而言略为逊色。清朝给予外商较本土商人更为优惠的贸易政策即可为证(详见本文第二部分),这一方面是以示怀柔,另一方面也深受中国封建王朝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影响。而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中,更多地体现在了清朝在北疆与哈萨克的马匹贸易中,对其他中亚诸部,这种经济利益的影响就要相对薄弱。如1809年,清帝针对浩罕之言:“汝的买卖货物非我喀什噶尔不可少之物,来也使得,去也使得。”此言虽不尽实,从中亦可见一斑。
第三,对新疆稳定的追求。尽管对礼仪的追求有时候会被统治者拔高到一个无限度的境地,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边疆稳定都是治边决策中起着实质性影响的因素。一方面,新疆对于清朝而言,其战略意义颇为重要,毕竟,这有历史的经验教训可循。正如左宗棠所言,“伊古以来,中国边患西北恒剧於东南……周秦至今,惟汉唐为得中策,及其衰也,举边要而捐之,国势遂益以不振,”“是故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西北臂指相联,形势完整,自无隙可乘。若新疆不固,则蒙部不安,匪特陕甘山西各边时虞侵轶,防不胜防,即直北关山亦将无晏眠之日。”也就是,新疆关乎着京师的安危。另一方面,清朝虽然历经康、雍、乾三朝数十年,耗资无数得以征服新疆,但这一军事行动从一开始就在国内存在颇多争议。即使乾隆中期统一新疆,这一争议也未平息,十九世纪后期以左宗棠和李鸿章为代表的“塞防”与“海防”之争可谓这种争议发展的最高潮。这种争议的存在,虽然主要是经济因素的影响,即很多人认为对新疆的行动实为国家的严重财政负担;但是,中国传统的西域观对时人造成的文化上的抵触心理也不可忽视,使之在很长时间内依然将西域视为“无用”之地,人不足臣,地不足守。如沈青崖诗中所述,西域“寒暄异中华,幅员空万里。有壤不可耕,得民不可使。”因此,如何稳定对新疆的统治、平息这种非议是清帝面临的头等棘手问题,一旦新疆出现边乱,清帝势必会面临更为严峻的舆论压力。
由于新疆远离内地而毗邻中亚,与中亚渊源颇深,无论是在民族、宗教、风俗、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都与中亚有着紧密的联系和趋同性,受中亚的影响一向很大。如何因势利导、积极发展同中亚的友好关系并制定适宜的中亚政策关乎着清朝在新疆的稳定统治。事实证明,早在1765年爆发的乌什起义中,起义者就已经向中亚的一些统治者请求予以支援。而在清中期直至清末新疆爆发的数十次动乱中,几乎多与中亚相关。这些中亚的统治者虽然在清朝统一新疆后不久,就向清朝表示了臣属之意,建立了与清朝之间的封贡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时势的一种产物,而并非完全出于这些中亚统治者之本意。以浩罕为例:如佐口透所述,浩罕的额尔德尼汗发展同清朝的封贡关系,乃是因其政权成立时间尚短、不够强大,震慑于清朝军威所为;同时也借清朝给中亚带来的政治稳定局面之机,对外进行扩张渗透,加强对国内的统治。因此,尽管表面上效忠清朝,但浩罕政权却庇护着和卓后裔,并与南疆的维吾尔人和喀什噶尔的亲浩罕派的伯克保持着秘密联系,不断给予喀什噶尔地区的维吾尔人以有形和无形的援助,准备着将来向东的扩张。清朝对此亦有所察觉,并采取了一些防范性的措施。直到嘉庆时期,伊犁将军松筠针对和卓后裔萨木萨克事件,还指出要严禁阿奇木伯克“假称访查事件(即访查和卓后裔萨木萨克——作者)率与霍罕伯克致书送礼”,显示出清政府对浩罕与南疆当地伯克之间关系的警惕性。
如此,则不难理解在清朝的中亚决策中,其对于维持中亚的政治稳定、约束那些企图地区称霸者的需要。清朝统一新疆后,虽然对中亚并没有如准噶尔和俄国那样的领土上的要求,只在理论上对中亚各部实行“羁縻”,但是要求它们“俾通天朝声教”、“约束所部,永守边界,不生事端”。因此,清朝对待中亚各部,既不刻意拉拢支持某部,也不刻意打击某部;对于那些积极扩张、企图称霸的中亚部落,清朝则给予一定的约束,加以制止,尽量维持各部的实力均衡,其中典型的例子是巴达克山。巴达克山统治者素勒坦沙在清朝追捕大小和卓兄弟的行动中,由于曾将其擒献清朝,虽被认为违背了伊斯兰经典,遭到阿富汗、浩罕等其他中亚各部的强烈敌意,但却得到清朝的支持。巴达克山遂以此为恃,开始向周边扩张。此举遭到清朝明确的反对与驳斥。如1762年,叶尔羌办事都统新柱在其奏折中写道:“拔达克山素勒坦沙统众抢掠博罗尔游牧,围困城池,博罗尔沙瑚沙默特情急求救,已遣使将素勒坦沙严行斥责。”清政府后来又命令巴达克山将掠夺博洛尔之物归还,命其“不可夺其土地人民”,要“和睦邻封”,否则就要“发兵问罪”。清政府明确表示:“素勒坦沙等,若因俘献霍集占等,致邻部兴兵攻伐,伊等力不能支,或失地来投,我发兵戡定其难,尚属可行。今欲藉兵威以开游牧,自当明白晓示。”巴达克山企图依靠清朝庇护对外进行扩张便以失败告终。1767年,哈萨克与浩罕交战,前者求助于清朝,乾隆指出,“尔哈萨克、霍罕等,皆系归服朕之臣仆”,“岂有助一臣仆攻一臣仆之理”,对其请求断然拒绝,让其不可妄生觊觎,搆祸邻国。
以上清朝之行动,体现出的自然是清朝对新疆稳定统治的追求。
二、对清朝中亚决策中的两个问题的分析
(一)贸易上的优惠政策
对于中亚诸部而言,积极发展同清朝的关系有其政治上的考虑,但更重要的则是经济上的诱惑力。凭借在中西交通中的重要地位,中亚各部对于沟通中西贸易意义非常。发展过境贸易、收取过境费对于中亚诸部来说是重要的财政来源。因此,在清朝统一新疆后,中亚诸部立即向清朝提出请求,发展双方的贸易关系。清朝出于己之所虑,顺应其请,并给予其种种优惠政策,这就使得双方之间的这种贸易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对等。
1、对朝贡中“厚往薄来”的理解
费正清认为,朝贡是朝贡者发展同清朝之贸易关系的一个前提,朝贡者必须遣使进京,举行朝贡仪式。如此,经济关系才算合法。费正清甚至认为整个朝贡制度似乎都已成为独辟蹊径的通商媒介。也就是说,朝贡已经成为贸易的幌子。双方的贸易关系也以朝贡关系为媒介得到扩大。因此,朝贡表面上是一种贡赉关系,即缴纳贡品和回赠礼品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一种商业性的交换,完全可以视为一种贸易关系。而这种贸易或是商品交换主要在两个层次进行,即在高层(宫廷)和普通市场。
一般认为,在朝贡贸易中,由于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往往给清朝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而对朝贡者则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可言。但是也有人对此存有异议,或是认为朝贡对于双方都是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或是认为朝贡者的经济利益受损严重,朝贡实乃朝贡者的经济负担。论者往往以朝鲜和琉球为据。这样的论点自然有其合理性,不过似乎不宜将此扩大化。如以中亚诸部与清朝的朝贡关系为例,情况或有所不同,这就牵涉到如何来理解清朝的“厚往薄来”原则。
“厚往薄来”本以朝贡双方的贡物与赏赐物之比较而言之,指朝贡物品的价值远低于赏赐物的价值。如在中亚诸部对清朝的朝贡中,朝贡者所献多为其地特产,如马匹、玉器、匕首、瓜果等,土产之外的东西基本不予接受,以免加重朝贡者的负担;清廷则要“加倍赏赉”,回赠以比贡献之物价值更高的锦缎、布匹、绸绫、器物、银两、皮张等。之所以“厚往薄来”,乃在于“因示怀柔之意”。但是,若将“厚往薄来”局限于对贡物和赏赐物的比较,似乎并不能完全体现出其对朝贡者的经济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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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浩罕为例:乾隆年间,浩罕置清朝对朝贡之限制于不顾,频频入贡。史料记载,“霍罕在乾隆年间,曾经八次遣使入觐”,这说的乃是前往北京入觐。到喀什噶尔入贡的次数则更多,如一份资料记载,自1759年到1809年,浩罕共与清通使23次;另有资料记载,1762年至1821年间,浩罕共向喀什噶尔遣使48次。从数字看,尤其在1810年到1821年间,这种朝贡极其频繁。
若是单纯的贡赐往来,即使再“厚往薄来”,即使清朝负担其朝贡沿途的所有消费,对于朝贡者而言,确实无多少利益可图。那么,它们如此热衷于朝贡,动力何在?自然在于清朝为“怀柔远人”而制定的朝贡免税规定。1760年清朝规定“嗣后使人贸易,免其纳税”。中亚诸部、尤其是浩罕充分利用了这一规定,并利用朝贡途中一切费用由清朝负担的条件,往往在朝贡途中购买大量内地的物品,如茶、花椒、大黄、瓷器、绸缎等。除自用外,主要用于在中亚的转口贸易。而这种沿途的采买,其规模是巨大的:史料记载,嘉庆十五年,浩罕朝贡者由京返至哈密时,“骑马十九匹,其行李货包秤重五万三千余斤,询系沿途添买货物,愈积愈多,计需车八十八辆。”而据那彦成所奏,浩罕使者所持兵部车票“仅准给车三辆,火牌内准骑马十四匹”,因此浩罕所携货物已大大超出许可的范围。
如此有利可图,浩罕自然乐于朝贡。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厚往薄来”,似乎更能说明中亚诸部的朝贡动力和因朝贡而得来的经济利益。毕竟,这种沿途的贸易也是朝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不能将其排除在“厚往薄来”之外。
2、对中亚诸部的优惠经济政策:民间贸易
新疆底定之后,中亚诸部纷纷入觐朝贡,请求通市贸易。对此,乾隆帝表示:“回疆平定,各部回人前来叶尔羌贸易者必多……准其通商。”而且,对于这种民间贸易,清朝给予中亚诸部以极其优惠的经济政策。在此刺激下,中亚与新疆的贸易发展迅速,史称“布鲁特、霍罕、安集延、玛尔噶朗等贸易之人,络绎不绝”。这种贸易形势一直延续到了十九世纪前半叶。
在清朝给予中亚诸部的优惠经济政策中,以税率最为突出。清政府认为:“外藩贸易一事,……惟减免税课,禁止盗窃,则来者益多,而物价自平,人心益附。”因此对于前来新疆发展贸易的中亚诸部商人予以较本土商人更为优惠性的税率。一般本土维吾尔商人税率为二十分取一,中亚诸部商人则为三十分取一;至于皮币税率,则分别为十分抽一和二十分抽一。因此,这种税率政策十分有利于中亚诸部,而不利于南疆商人。嘉庆末年,清政府对中亚商人税率又进行了调整,原来“或全免,或抽一半免一半,或竟全免,办理原未曾划一”,此后规定“总抽一半税”。在张格尔叛乱和玉素普之乱后,清政府为维护边疆的稳定,又规定,“叶尔羌、喀什噶尔卡外各部落,暨布鲁特等进卡贸易,著加恩一体免税,以广仁施加而示体恤”。
清朝此举无疑是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平叛斗争后,为维持西部边陲稳定局面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说明清朝为稳定西陲统治而在经济方面对中亚作出的让步姿态,希望以这种拉拢措施来换取边境的安定和其对清廷的忠顺。这就使中亚商人获得了新疆本土商人没有的可以讨价还价的地位和一定程度的自治。正如一些学者所称,与中亚商人(尤其是浩罕商人)和内地商人相比,新疆本土商人在经济和政治上都缺乏影响力。因此,虽然清政府认为中亚诸部需要富饶的中国特产,此种贸易乃“特念尔等难得内地之物,故招募商贩,远行交易,期有益尔等日用”,“况以外藩所无之物,许尔等贸易,已属特恩”;1809年,嘉庆帝针对浩罕全免关税的请求亦称:“汝的买卖货物非我喀什噶尔不可少之物,来也使得,去也使得,”把发展与中亚的贸易关系视为对其之恩赐,要求来贸易之中亚部落,必得遣使入觐,恭顺诚切,方可使清政府同意与之贸易,充分体现出这种“特恩”思想。但是,发展与中亚的贸易关系实质上是清王朝羁縻中亚、稳定边疆之所需,其政策多以此为出发点。
这些优惠经济政策对于发展中亚、尤其是浩罕的经济和国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时中亚最主要的转口贸易者是浩罕商人,史载,浩罕之人“善于商贩,轻家重利,时往他部贩易土物,来喀什噶尔等处易布帛、瓷器,贩往别部逐利”。而且,浩罕商人大量定居于南疆各地,成为当地极有影响的一支势力,清朝统治下的南疆维吾尔族商人则因这种政策而利益受损,加之受清政府1794年限制其出卡贸易政策的影响,因此无法形成一个独立、强大的商业力量,始终处于一种依附地位,或是直接依附于中亚商人,这对于南疆的经济发展或是南疆的稳定无形中形成了一股潜在的威胁。更为重要的是,浩罕统治者积极参与并对这种贸易进行了干涉,后竟几乎完全控制中亚的东西贸易。浩罕的国力和军事实力藉此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终成为中亚的一个强国,开始向外扩展。
清朝希望通过政治上的影响维持中亚的势力平衡,反对中亚的称霸者,但其经济优惠政策却无形中对浩罕的崛起与强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浩罕最终成为清王朝西陲之大患与清朝这种经济优惠政策是有直接关联的。
(二)那彦成对浩罕的经济制裁措施
浩罕的强大是十九世纪中亚格局改变的重要因素。而这一时期清朝的中亚政策实质上几乎等同于清朝对浩罕的政策。
逐渐强大的浩罕并未束缚自己的行动,反而胃口日增。它一方面支持和卓后裔入侵南疆,企图借助和卓后裔张格尔达到控制南疆的目的;另一方面,进一步向清朝提出贸易特权请求,希望能够垄断中西的贸易。
对于浩罕之意及其行动,清政府内部虽有分歧,但最终在平定张格尔叛乱后派遣强硬的直隶总督那彦成前来南疆善后,表明清政府还是希望能够采取一种强势态度来处理这一事件。那彦成认为浩罕之所以如此,乃是清朝发展同浩罕贸易之错,并将张格尔叛乱亦归因于此,认为“其种类久在卡内贸易,深知虚实,往来交接,声息相通,张逆藉卡外之安集延为爪牙,藉流寓之安集延为腹心,一经变乱,遂称瓦解。是张逆之变……由于安集延之内外串通,遂敢鸱肆,若再事姑息,日久必又酿成大患”。为杜绝后患,他对此前清朝的中亚政策予以了大幅度的调整,采取了对浩罕的严厉经济制裁政策:断绝与浩罕的贸易;驱逐新疆的浩罕商人,没收其货物。这反映出以他为代表的强势人物认识到经济上的妥协并非达到政治稳定的唯一且有效的途径,对于其中的弊端有了不同的认识。那彦成的措施可视为清朝对中亚政策的一次实质性的调整,由经济妥协、拉拢变为经济制裁、坚决打压等。
其实,以经济手段来处理与浩罕的关系,清廷此前即有此例。因为清廷认为发展与中亚的贸易,乃为清廷之恩赐,清廷从中本无经济利益可求,而浩罕则于此依赖颇多,因此,一旦发生浩罕“不恭顺”之事,清廷即会以断绝贸易或对其货物抽税为手段来加以制裁。如1814年,浩罕爱玛尔汗提出要派人到喀什噶尔“自行办理安集延事务,不必阿奇木伯克管理”,这实际上是对此前由清政府直接在浩罕商人中选取人员充当阿奇木伯克助手“呼岱达”来管理浩罕商人贸易活动的一种权力上的挑战,是浩罕以国家权力去支配其东方贸易的一种企图。这自然遭致清廷的极大不满,嘉庆当即训斥:“此后尔若不恭顺小心,遵守法度,即当通斥各卡伦,不准尔处之人前来贸易。”1820年,浩罕爱玛尔汗竟然擅自任命阿克萨卡尔前往喀什噶尔对浩罕商人进行征税,嘉庆迅速做出反应,其中即有将浩罕货物全行抽税之条。
不过,相对此而言,那彦成的措施则更加彻底和严厉,对浩罕的影响也更大。在制裁浩罕的同时,那彦成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发展同其他中亚各部的关系,主要是建立贸易亭、吸引他们前来喀什噶尔发展贸易、并收复作为清朝西疆藩篱的布鲁特各部等,借此来打压浩罕。
如果说在十九世纪前清朝与中亚的关系发展过程中,清朝处于一种强势的主导地位的话,那么,至嘉庆后期,这种主导地位即开始遭到挑战,浩罕的上述行为就突现出这样的特点。这一方面与清朝国势的衰微有关,同时,也与清朝对中亚长期实行的拉拢政策有关。在优惠经济政策的刺激下,浩罕的经济实力和国力得以增强,国势的强大又刺激了其之野心,浩罕开始不断提出过分的请求,甚至利用清朝追求稳定的心理,常以此为条件来追求更多的利益,如爱玛尔以他曾经阻截过张格尔对喀什噶尔的进攻,而提出了被清政府认为是极不恭顺的请求,因而遭到嘉庆的严加痛斥:“尔霍罕部落,不过边外小夷,天朝准令来往贸易,已属格外恩施,今尔敢为无厌之请。”虽如此,清朝在中亚地位的变化也可体现出来。尤其是这种经济制裁措施凸显出清朝此时已逐渐丧失了以前对中亚在政治上的震慑性影响,只能采取消极性的经济措施来打压浩罕,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政治性影响的消失则标志着清朝在中亚事务中话语权的削弱,可谓其中亚战略的重大挫败。尤其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受那彦成经济制裁措施的沉重打击,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浩罕遂铤而走险,不断向外劫掠,并于1830年支持和卓后裔玉素普发动对南疆的入侵。虽然清朝终得平叛,但其颓势却日益明显。而在此后清朝与浩罕就那彦成禁商政策而最终达成的妥协性协议中,清朝完全同意了浩罕提出的条件:通商免税,发还抄没田产、茶叶,准设商目,赦免张格尔余党。那彦成的政策遭到了彻底的失败。后来,浩罕又取得了对在南疆经商的其他中亚部落征税的权利,甚至拥有了治外法权。西方人甚至将此称为近代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这更加说明清朝在中亚的强势主导地位的丧失。鸦片战争后,随着俄英展开对中亚的大角逐,清朝对中亚的影响更趋衰微,并逐渐暂时退出了中亚的历史舞台。
那彦成对浩罕经济制裁政策的失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清朝国势的日趋衰微,对于西陲事务已颇感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其政策并未完全得到清帝的支持:道光帝对此态度颇为暧昧,既想消除浩罕对其统治的不利影响,却不希望劳师动众,节外生枝。正如其得知那彦成派人到浩罕处追索张格尔之子布素鲁克后所言,“总之,内地善后既妥,浩罕之茶黄既断,卿无事矣。为何必欲邀功生出许多情节,如何了结。反令朕又生西顾之忧,烦闷之至。”因此,其政策的破产自然不难理解。另外,就那彦成的政策本身而言,其打击面有略广之嫌,容易致敌过多,显示出其设想过于理想和简单。但是,若将之视为1830年玉素普之乱产生的根本原因,则对于那彦成而言颇失公允。只能说明,盛清时代已然过去,清朝对于浩罕的崛起已无奈其何。道光帝虽有限地增加了南疆的军备,却并无彻底解决浩罕问题的勇气和决心,最终只能与浩罕媾和,采取了一条妥协道路,来换取浩罕的所谓恭顺。当然,一切的前提都在于,清政府虽然做出了许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让步,但却换来了浩罕对清政府的“恭顺”,换来了浩罕对清天朝大国“天恩浩荡”的承认与礼仪上的遵守。尽管清王朝已不可避免地衰落了,但显然清政府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不愿正视和认可这一问题。
然而,浩罕却因此看清了清王朝的脆弱性,不断利用其弱点向清朝紧逼渗透。它先后支持并参与了和卓后裔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对南疆的侵略活动,攫取了大量利益,并最终由阿古柏吞并了整个南疆及北疆大部,使清王朝的势力暂时退出了几乎整个新疆,清朝与中亚的关系也暂时中断。自张格尔叛乱直至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前,这里爆发的多数骚乱都发端于浩罕。显示出中亚的发展已逐步远离了清朝的政治影响,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因此,虽然不能否认那彦成的政策也颇为消极,但我们亦不可否认其中所具有的积极、强势的因素,只不过这种政策在清朝国势变化的大背景下,在清朝整体更为消极、被动的政策映衬下,自然颇显孤立弱小,只能说是生不逢时。
三、清朝中亚决策中的英俄因素进入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处于殖民扩张中的英、俄两国开始将扩张的战场推向中亚,双方在中亚展开了所谓的“大角逐”,其角逐的目标主要有:波斯、阿富汗和河中地区。后来,新疆也成为其角逐的主要目标之一。
英俄角逐中亚,无疑对清朝的中亚政策形成了极为严峻的挑战,尤其是给中亚诸部与清朝原有的朝贡关系造成了致命的打击。不过,由于此时清朝在中亚的影响已日益衰微,除了经济上的联系之外,政治影响已大为削弱,与英俄逐渐增长的政治影响完全不能相比。加之清朝的中亚政策本身并不具备扩张性,没有多少经济利益、领土利益等方面的追求,因此与英俄在中亚的利益的冲突点已然很少。而且,由于鸦片战争的爆发,清朝此时的战略明显重东轻西,即使此时西境已为俄国侵夺许多领土及政治、经济特权,形势大不如前,这一战略也无多大改变。其中亚政策更为消极退缩。
清朝在处理中亚事务、制定对中亚政策的过程中,在哈萨克问题上与俄国存在着更多的利害关系,因此其对哈萨克的政策受此影响相对较大。而在对浩罕的关系中,俄国因素的介入则略晚,也不似哈萨克问题那般明显。据史料记载,1831年,浩罕听闻清军临境,将由伊犁、乌什、喀什噶尔三路出兵对其征讨,曾遣使求救于俄国。俄国此时忙于哈萨克事务,无暇顾及于此,对浩罕之请予以拒绝。而清朝对于俄国的潜在威胁,或许亦有所惮,因而清朝此后与浩罕达成协议,采取妥协性政策,不能说完全没有俄国因素的存在。
随着俄国对中亚的不断渗透扩张,甚至以武力侵占了清朝的不少领土,本已不断削弱的清朝在中亚的影响更是日薄西山。俄国逐渐取代清朝,成为中亚新的主宰者。俄国的介入标志清朝的中亚政策及其对中亚影响的彻底、全面的失败。
如果说在清朝的中亚决策中,俄国因素对其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的话,英国的因素则几乎集中于经济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清朝对中亚的经济政策的调整。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后,英国以及俄国先后通过中亚商人(如巴达克山、克什米尔、浩罕等地的商人)将鸦片输入新疆,鉴于这种鸦片贸易危害日益严重,不仅影响兵民身体健康和军队的战斗力,且由于银两大量外流到中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当时清朝银贵钱贱的重要诱因之一,因此清廷对此采取专门措施,主要是加强了对中亚各部贸易的稽查,严禁贸易物中夹带烟土,并加重了对贩卖鸦片的中亚商人的打击力度。如在1840年伊犁将军奕山制定的禁烟章程中,规定:“一、夷人有明知例禁,伙贩烟土入卡者,应分别首丛,拟斩绞立决;其仅止零星误带者,枷号示惩。……一、各路夷货入卡,派员查验,并令夷人按限贸易,完竣出卡,逐层稽核。”并晓谕浩罕,要求其严管浩罕商民,不得再行贩烟入清卡伦,否则将严惩不贷。经过清政府的查办,中亚商人贩入新疆的鸦片大为减少,新疆的鸦片贸易暂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对鸦片贸易的严禁是那彦成南疆善后政策失败后清朝对中亚的经济政策中少有的较为坚决强硬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然,这与当时的大环境是相适应的,在全国上下齐声讨鸦片的情况下,这里自然也不例外。但从总体上,对中亚尤其是浩罕的经济妥协政策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四、余论
清朝这一时期的中亚政策,在整体上是失败的。尽管它曾在一段时间内达到了确保新疆稳定、保持新疆发展、并使中亚诸部作为清朝藩属地位的目标,但是这些都是以牺牲清朝的国家、人民的利益得来的。而且,与清朝正处盛世关系亦颇密切。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后,由于清朝国势的衰微,其对中亚的影响逐渐削弱,最终只能通过经济上的妥协让步来确保中亚的“恭顺”。这种“恭顺”自然不会长久,清朝不仅经济利益受损,边疆稳定也得不到保障,更遑论清廷最为关注看重的“礼”了。
两汉时期对西域的经营情况如何
两汉都是通过和匈奴的激烈争夺中取胜控制了西域的,说道两汉对西域的经营就不得不提张骞、郑吉和班超这三个伟大人物了。
凿空西域的张骞其实早在商周时期中国内地就通过金石之路和西域诸国有了联系,穆天子会西王母的神话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原和西域的交往。
匈奴等强大部族崛起后控制了河西走廊等通往西域的要道,致使中原人对西域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后来汉武帝出于联合大月氏夹击匈奴的目的招募勇士出使西域。
而张骞则以大无畏的精神主动请缨开始了自己凿空西域之旅,虽然没有实现和大月氏夹击匈奴的目的,可是却让中原人重新认识了西域这一块广阔的土地,由此拉开了汉朝和匈奴争夺西域的序幕。凿空西域的张骞
首任西域都护郑吉此后霍去病通过两次河西之战从匈奴手中夺取了河西走廊打开通往西域的门户,漠北之战后汉匈双方争夺的焦点转移到西域。
在无能的二师将军李广利征服大宛国之后,威望大增的的汉朝开始在西域设置使者校尉控制了丝绸之路南路诸国,而匈奴日逐王则设置了僮仆都尉控制北路诸国。
到了汉宣帝时期郑吉先是击破车师国然后又招降了控制北路的日逐王,终于使得汉朝驱逐匈奴势力控制了整个西域,并在公元前60年设置了西域都护府管理之,而郑吉则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首任西域都护。横扫天下的大汉雄师
收复西域的班超西汉设置西域都护府之后虽然经常遭受匈奴的骚扰攻击和诸侯的背叛,可是通过武力镇压和培养亲汉的西域诸王质子等手段还是大体上控制了西域,直到王莽篡汉后对西域横征暴敛并且把西域诸王都贬为侯,终于使得西域再度大乱并重新被匈奴控制。
汉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西域诸国再次请汉朝派西域都护来保护它们免受北匈奴侵害,可是刘秀因为国家初定没有同意,到了汉明帝时期窦固击破匈奴并派班超出使西域。
而班超先是在鄯善国也就是之前的楼兰国率领三十六勇士袭杀了有一百多人的匈奴使团使得鄯善王向投诚,留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历史典故,后来又识破了于阗巫师诡计迫使于阗王倒向汉朝并平定疏勒国,之后在西域都护被杀后没有遵从朝廷让他回来的命令,而是在西域诸国挽留下留了下来,并获得朝廷认可和派出千余人支援他。深入虎穴的班超
而正是通过这千余人以及后来不断增兵后的数千人汉军主力,加上投靠汉朝的西域诸国军队班超先是以2万人击败了龟兹国5万多人的联军平定莎车国,后来更是击败了号称和东汉并列当时世界四大帝国之一的贵霜帝国副王谢7万人的大军,之后又降服了龟兹等国和攻破焉耆国为被杀的前都护陈睦报仇,自此汉朝再度控制了西域地区。
后来虽然因为继任的西域都护任尚等人横征暴敛引发西域动乱,可是班超在西域娶的疏勒国公主所生之子班勇又很快平定了西域的叛乱并出任西域长史,此后汉朝也东汉也大体上控制了西域直至灭亡。
中原四分五裂之际,不羁的西域为何会被前凉管理得服服帖帖
前凉政权是五胡十六国时期割据西北的地方政权,由汉人张轨所建立。在前凉的统治之下,西北地区的军力强盛甚至可以控制西域十六国,曾经出征过高昌等国,使得西域诸国宾服中原。其原因大致如下:
1、西域各国大多地域面积狭小,数量也非常多。在汉代就有西域三十六国的提法,这也就造成各国能够发展的空间其实有限。而且,西域之地多荒漠,各国必须逐水源而居,以游牧采集经济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这样的条件下是很难发展出强大的军力的。所以,前凉一个地方政权就可以将其击败,建立起中原王朝的威望。
2、西域自汉代张骞建立丝绸之路后,常年与中原通商,渐渐商品经济成为了西域各国的重要经济来源。控制住丝绸之路的咽喉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控制这些小国。而前凉政权恰恰就掌握丝绸之路的重要关键点——居延金塔一线。拥有这样的先天优势,前凉政权只要不是要灭亡吞并西域小国,这些西域各国是绝不会挑战它的权威的。
3、前凉政权在早期一直尊奉晋朝的正朔,也就是维持着晋朝对于西域的天然控制力。法统的力量历经汉魏晋数百年的沉淀,已经在西域各国中形成惯性,只要是中原王朝的代表,他就可以在西域发号施令。所以,西北地区无论是西汉末年还是东汉末年的统治都是比较平稳的。无论中原是烽烟四起还是四分五裂,西北地区都可以稳坐钓鱼台,坐看成败,董卓也是凭借这一地区获得最初的政治军事资本,可见这一地区的特殊性。
沟通汉朝和大秦两国之间联系的西域都护
都护,是汉西域地方最高长官,相当于内地的“郡都尉”。“郡都尉”是一郡首脑太守的副职,掌管军事。西域因地位特殊,故设“都护”,实际上与郡级区划相等。其主要职责在于守境安土,协调西域各国间的矛盾和纠纷,制止外来势力的侵扰,维护西域地方的社会秩序,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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