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单位没做好疫情防控职工感染了怎么办,因病 不建议做此工作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高血压不适合从事什么工作
一、患了高血压能否继续工作?
轻度高血压,能胜任很多工作,不影响劳动力
轻度高血压患者,也就是一期高血压,血压为140—159mmHg/90—99mmHg,未发生心、脑、肾和眼底器质性改变者,多能胜任工作,可以适当参加体力活动。不过要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避免长期过度紧张工作和劳累,注意环境安静,保障充分睡眠,就可以完全不影响劳动力。
中度高血压,胜任一般性工作
中等程度的高血压,即二期高血压,血压为160—179mmHg/100—109mmHg,伴有心、肾和眼底器质性改变者(心电图、超声心动图、X线示有左心室肥厚或扩大、眼底动脉扭曲等),化验尿液里含有蛋白、红细胞等,可以胜任一般性工作,如不超过中等强度的体力劳动。但应注意劳逸结合,应避免过度劳累,有条件的话,每天安排午休更好。
重度高血压,不能工作多休息
重度高血压,也就是三期高血压,血压为180mmHg/110mmHg或更高,并伴有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脑溢血等,劳动力下降,应绝对卧床休息。
有些职业如驾驶员,潜水员,飞行员,高空、高温作业等体力劳动对高血压患者均不适宜,最好调离。
高血压患者在没有发生严重的心、脑、肾并发症之前,一般能继续维持原任工作。如果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发生头晕、头疼、眼花等,最好暂时休息一会儿。对于那些从事高空作业、飞行工作、司机等较强、较重体力和脑力工作的患者,最好及时休息治疗,待血压控制比较平稳后再考虑是否恢复工作。
二、工作中怎么做让血压更稳,对身体更好?
前文已经说了,轻度和中度高血压患者是可以继续工作的,不过如果在工作中对一些细节多加注意,将更有利于血压的稳定,对身体也会更好!
工作应张弛有度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精神压力也大。而身心的疲劳会使血压上升幅度增大,加重病情。因此,高血压患者要注意有节奏、有规律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拒绝“疲劳战”。在持续紧张工作之后,闭上眼睛打5~10分钟的盹,或做5~6次深呼吸。这样,副交感神经的作用变得活跃,能够缓解精神紧张。实际上,仅是打盹或深呼吸,在很多情况下就能使血压降低15~20mmHg。
开会时记得“透口气”降降压
工作之中,开会是必不可少的,但开会对于高血压患者而言绝对是“危险场合”,高血压患者在开会时绝对不可麻痹大意。如果在开会时容易发火,可以提出话题,或在他人讨论时,自己暂时离开出去“透口气”,等得出结论后再回到座位上。也可以坐在座位上,考虑些别的东西。此外,会议的最高潮很容易使血压升高,所以高血压患者在开会时要留心。即使没有尿意,建议中途也应去趟洗手间,在洗手间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或做点简单的体操,或借口去洗手间,而到阳台呼吸一下室外的空气。
打工时得了重病,做不了工作,想辞职,但老板又不补偿,该怎么办
不要主动辞职。如果不是职业病,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可以采取治病,住院长期请病假方式,来促使用人单位辞退你,(终止劳动关系)这样不仅有经济补偿,还可能令到病残津贴。
劳动者身患大病的?可以依法享受病假。病假最长期限或者累计期限根据劳动者的总工龄和在该单位的工龄确定。最低三个月,最高24个月。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所以不比急于辞职。等法定医疗结束后。你不能继续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新安排的工作。那么你也不要主动辞职?而是让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单位就需要根据你在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如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第29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间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七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我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中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
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证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职退休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在职工人如突发疾病以后无法继续工作,单位如何处理五险一金呢
要看这个疾病是不是因工作原因。
1.如果是员工本身有疾病,且能够提供凭证,比如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等资料。或者员工故意隐瞒疾病,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录用,也得有凭证比如填报的入职信息表,健康信息栏是否隐瞒了情况。属于以上两种,且确有证明失去劳动能力或不能胜任岗位,以不能胜任岗位处理。安排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再承担五险一金福利。或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疾病,受伤或者被证明职业病。可以鉴定为工伤的。需要按工伤流程,享受工伤相关待遇有规定医疗期。医疗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没做好疫情防控职工感染了怎么办
工厂复工如果发现员工出现冠状病毒感染怎么办?以下为员工患病或者疑似患病隔离的相关法律问答: l、员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治疗等原因,被采取了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隔离期间应当视为正常工作期间(出勤)计发工资。 2、员工结束隔离措施之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休养期间待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答: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应当按照病假支付待遇;无病假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任何假期可用的,可以申请事假。 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之下,从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企业亦可给予员工人性化的关怀,给予带薪事假,具体标准企业可以自主确定。 3、试用期满刚好在疫情期,可否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 答:我们认为可以视为试用期相应顺延而非延长,也可在法定的最高限内与劳动者协调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以实现试用期考察的目的,但不可以直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部分地区认为试用期内劳动者病休的,可按劳动合同中止处理。如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且中止期间企业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 4、如果在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的规定:应当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建议企业在合同到期之前提前给员工发送《关于顺延劳动合同的通知》,避免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终止的问题。 5、企业发现员工疑似被感染,应该怎么应对? 答:即刻联络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建议员工就诊。 6、企业可以拒绝曾经患过传染病或者疑似患病隔离的员工返岗工作吗? 答:经确诊无风险的,无权拒绝返回工作岗位,企业可要求返岗员工提供诊断资料进行确认。 7、如果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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