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利弊为什么小区自治这么难(成立业主委员会坏处)

现如今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利弊 为什么小区自治这么难

大家好,关于现如今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利弊为什么小区自治这么难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不建议住社区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住市区好还是住郊区好
  2. 社区养老好不好
  3. 现如今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利弊为什么小区自治这么难
  4. 街道办和社区有什么区别

住市区好还是住郊区好

住市区好,还是郊区好,我觉得没有绝对的好与不好。

市区商业繁华,高档写字楼,公共交通四通八达,各色购物中心,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住市区可享受城市公共交通便利,上下班通勤时间短,交通成本相对低;周末购物,吃饭,娱乐,方圆一公里应有尽有。关键市区是不夜城,大大方便夜猫子们的生活。市区享受成熟的商业氛围,方便的城市公共资源,但住房成本会高会多。

住郊区,也有郊区的好处,虽然上下班通勤时间长,但住房成本相对低,人口密度低,空气质量好点。相对市区而言公共交通没那么发达,出行不如市区方便快捷,如果私家车出行,停车费会比市区便宜。

总之,市区,郊区各有千秋,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去考虑住哪,自己选的,一定是最合适的,也一定是最好的。

社区养老好不好

感谢邀请。作为一个第三方从业者,我从个人角度赞助一下我的看法:作为企业,针对社区养老可以进行战略性布局。作为个人不建议立刻参与,但是可以也应该跟随企业与政策进行布局发展。

首先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养老规划上面是越来越面向公众开放,但是,养老这个问题,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令政府十分棘手的问题,我国也不例外。因此,在现有的社会养老情形下,以目前出台的政策和法规,是远远不能够支撑企业或大众来投入养老这个行业当中的热情。因此,从政府层面上来讲,还需要开放更多的养老创业缺口,同时应当出台更多的政策来扶持社会养老这个新兴的势力。

其次,目前很多行业转型投入到养老这个行业当中。其中以房地产保险或金融行业为主。但很明显的是,转型也是以自己的主业来进行行业运作,附带转型。对养老投入还处于观望型的居多。例如房地产转为养老地产,但大多是缺乏运营管理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养老机构。还比如保险或金融行业将养老作为企业增收的另一个项目,而不是将养老真正做到实处。但是结合政府层面的政策来讲,作为企业应该有长远的眼光改规划这件事情。

最后,根据上述两点,无论是从政府层面的政策上,还是企业推行养老的发展上,从政府到企业都在不断的探索中。而作为民众来讲,投入养老行业,以个人的名义站在行业发展的前端很困难。因此建议:企业应当提前布局,而个人则需要跟随企业与政策投入养老产业。无论是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是如此。

以上是我的个人见解。

现如今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利弊为什么小区自治这么难

对于业委会的利弊,我们先来说说弊在哪里吧:

1.业委会最大的弊端就是在需要决策时,业主能够参与的很少。如果真的是按照全员参与的业主大会,且要业主总户数过半同意票数或者建筑面积过半户数过半同意的话,那么业主委员会是不可能做出任何成绩的。按照这个规则,估计能够真正成立属于业主的业委会很难。

2.没有业委会的时候,业主怕物业,物业要涨价就涨价,要开拓财源占为己有,业主屁都不敢放。成立了业委会,业主能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业委会。因为这时候的业主特别牛逼,只要没有满足他的个人诉求,一句“这是谁决定的?我不知道!我不同意!”,或者“看看,业委会更贪更黑,业主的事情都不解决!”。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为何被拒绝。

3.由于业主的参与度不高,很多的业委会都是和物业关系好的,经过社区同意或者指点成立的,这样的业委会就是业主口中的又贪又黑。可是,业主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为什么业主还不参与投票不参与积极的竞选呢?根源就是业主绝大部分很自私,觉得这些都和自己无关,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一盘散沙的特性显露无疑。很多人都是抱着你们闹吧,反正你们闹成功了也有我好处,不成功我也不得罪人的想法,总是希望别人出头。

再来说说成立业委会的利:

1.成立了业委会后,业主的诉求终于能够有个地方倾诉。并且业委会是唯一一个可以代表全体业主的法定社会组织。物业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按照合同进行服务,业委会可以发出照会或者警告。对于物业服务的过程有人监督,实在不行的话,业委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决定物业公司去留。

2.成立了业委会后,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终于有了可以有权力说话的组织。公共收益不再是物业公司的个人财产,而是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其余的归业主共同所有。

3.成立业委会后,业主对小区的各项公共事务有了发言权和决定权。包括车位费收费标准,物业费标准,以及其他各项制度的建设等。

4.成立了业委会后,业主能够监督到公共维修基金的动用,并对公共面积和公共设施的维护,有了全部的掌控。不再像没有业委会时,物业公司偷偷把维修基金用了,业主还在鼓里。

自治难,难在哪里,看看如下分析:

1.上面讲过,业主被物业欺压的时候敢怒不敢言,但是有了业委会的时候一个个都是大爷,所有的业主都是牛逼的主人。可是业主总归是自私的,只要是有一点个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会诋毁抹黑业委会。而同为业主,自然会更多的相信业主之间的说法。导致污蔑业委会后,威信下降。

2.对于一些经过业主大会决定的公约或者规则。业主出于个人便利,可能觉得限制了他的自由,或者感觉不便,这时候不仅仅是不遵守相关公约或规则,更会大肆宣扬业委会的不是。而这时候很容易获得有相同习惯业主的共鸣。比如小区种菜或者私搭乱建者。

3.自治过程中会涉及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哪怕再清楚明白,业主也会提出质疑。只要涉及钱的时候,业委会更贪更黑就会成为业主口中的“事实”,拿出证据也说你是伪造的。

4.一些维修工程是最令人关注的。就如笔者小区当时就有很多业主想承揽小区的维修事务,可是他们出的钱比外面公司还高,而我们当时的意见是同等条件下业主优先。这时候有些业主就开始诋毁业委会,并散布谣言。

5.有人说公共事务比如卫生,保安,绿化等可以找专业公司对接。笔者想告诉你,这一切都是需要花时间花人力的,而且更主要的是会涉及到价格问题。如果某个业主也想做这个行业,那么告诉你,业委会就是业主口中的臭肉!

6.业主的劣根性就是,需要你维权的时候,业委会是亲爹娘,用不到你的时候,业委会都是孙子,是贪污犯。你们要干什么就自己去干,别他妈烦我,我没空!有些业主自己不参与,还不会承认其他投票参与的结果。这才是业委会不愿意自治的最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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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和社区有什么区别

街道办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无同级人大政协监督,也无同级法院检察院制约。所以街道办由政府产生,对政府负责,为政府服务。

社区的法律依据是《城市居民自治法》,由某社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社区居民负责,受社区居民监督,为社区居民服务。

社区干部选举,社区内的重大事务,日常事务,社区干部的监督和罢免都应该由社区居民大会决定。社区居委会性质上属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自治组织。

上级政府及街道办对社区工作只有指导权利,没有决定权利。社区居委会做的不合格,只能由社区居民大会通过表决予以罢免,上级政府及街道办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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