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给公司采购的东西没发票,财务不让报,算违法吗,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建议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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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公司的财务人员会很令人讨厌
财务人员优越感很强吗?对于这种问题,小编觉得有责任来一个客观的回答。
首先,财务人员秉公办事,是风险和责任的问题,和优越感完全无关。
这里先要说一说财务部的工作目的:对内服务公司全体,对外接受社会监督。财务是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工作:发票如何粘贴、工资如何发放、账目如何登记、税务如何上报……任何一环出现的任何问题都有可能让之前的努力白费,导致无意义的重复劳动,这里包含着巨大的风险和责任问题。
行政、销售、技术、市场、人力等所有部门的票据最终会汇总到财务部门,而财务部门最终对接的是税务机关、审计机关政府机构和老板、股东、高层这类公司领导。政府机关会检查财务工作是否合规:票据粘贴错误,不合规;票据不全,不合规;纳税金额少了,不合规……任何的不合规都会导致财务工作重做,绝不通融。老板、股东、高层就更可怕了,既然所有票据都会汇总到财务部,那么直接检查财务部工作就可以了,来个内部审计,看看票据不全到底敢签字报销。
其次,财务是很多公司最容易得罪人的部门。
不管是大中小型公司,财务部都处于很尴尬的位置——口碑不好,容易得罪人。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与财务部之间利益冲突太多,而财务部本身规章制度多,执行方式又必须非常严格。拿上面说的报销发票问题来举例:对很多销售业务人员来说,拿发票就直接去财务报销呗,哪有那么多说道?其实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说道可多啦!比如:
1.每月报销时间必须要规定好,过期就要等下月再报销。
2.报销凭证必须要字迹工整填写好,并按照规定粘贴发票。
3.部门单据尽量汇总后统一交给财务部,报销时再由本人单独领取。
4.报销款项无论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一定要本人签字。
这些问题财务部门一旦犯错,批评教育是小事,扣钱降级开除是大事。但是对于销售业务人员来说,这好像就是分分钟的事。
正是由于这些利益冲突,导致了财务部是整个公司人际关系最差的部门。
第三,财务部门绝对不会故意刁难别人。
很多人对于财务部的看法是:工作刻板、执行死板、喜欢刁难,这其实是对财务人员最大的误解。注意:正常工作中,财务人员绝对不会刁难任何人!很多时候是因为财务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造成了财务人员喜欢刁难别人的假象。试想,如果其他部门的相关人员真的按照时间、流程、填写规范来报送各种单据,财务人员的工作会简化多少,会节约多少重复劳动的时间?财务人员开心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恶意刁难同事呢?相反,如果财务人员不厌其烦的提醒别人单据如何填写、发票如何粘贴这类小事,财务人员也会产生巨大疑惑:为什么其他部门的人总是记不住这些小事呢?
总结以上三点,其实就是想对非财务工作人员说一句:财务工作内容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来办事,很多时候只能并且必须这么严格执行,不是通融一下或者下次注意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很多人对于财务工作不是很了解,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严格死板。其实,只要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互相包容,那么各部门与财务之间的关系也会很融洽。
最后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去银行窗口办业务时,必须按照步骤一步步执行才能最终完成业务办理,少了其中任何一步都不可以,财务人员的工作也是如此。我们并没有很强的优越感,我们也需要理解,也需要为自己正名……理解万岁吧!
村会计不让村民查询本村财务怎么办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第四章财务监督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必须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张榜公布。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负责财务监督工作。如果不如实提供财务帐目及有关资料,不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有权向上级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建议免去或撤销其会计职务。财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个是理论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承担特殊合伙人连带责任。比如ABC三个注册会计师投资100万成立甲事务所,A审计乙公司,出了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结果这个乙公司造假被发现了。
然后就是两种情况:是A注册会计本来就无法发现的。比如乙公司和银行串通,证据确凿,盖着银行的公章给了A注册会计师假的对账单,那么不是A的问题,他实在是想不到大银行会坑他。
而另一种情况是,A注册会计师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比如仓库里面只有100桶面粉,但是企业账面上1000桶记着。然后注册会计师很懒,没去监盘就直接通过科目测试。或者说,专业点的,就是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内控有效性测试。说简单了,本该发现的问题,你没发现,要你注册会计师干什么吃的?
前一种情况,和A注册会计师无关,后一种和A注册会计师有关。按照道理,注册会计师要赔钱,如果股东亏损了,那么A注册会计师由于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报告,一方面要罚款,缴纳给证监会,另一方面要赔偿股东股市上的亏损。这个时候,先用事务所的100万投资来赔偿,赔偿不够的,那么A注册会计师用私人财产赔偿。BC不用赔偿,但是如果事务所因为A的原因没有了,他们应该也会让A赔钱。
另一个是实际上的。很少有注册会计师承担赔偿责任。大多数情况下,是业务禁入,因为我国集体诉讼不普及。审计报告是对公众的,公众不起诉,就很少有赔偿。但是由于事务所的责任,会禁止注册会计师执业,吊销执照,还有就是几十万的罚款。
要不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惩戒,这是个社会命题,我们总希望和和美美,执法少了点牙齿。而对于注册会计师,很多人应该要呼吁对这个行业更加严格。
注册会计师应该呼吁严格的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前几年年检取消了,很多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数据可靠性下降。同样的,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业务价值也在下降。倒是尽职调查等开始逐步热门。说白了,没有发现问题的注册会计师一文不值。
给公司采购的东西没发票,财务不让报,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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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特别是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以及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的企业中尤为突出。
从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税收法规的规定来讲,企业交易付出对价应取得相应凭证,作为财务入账以及纳税申报的依据。
从对公司有利的角度,企业釆购货物,付出对价,不取得发票,那么企业的增值税会多交,企业所得税因无合法凭据不能税前扣除,会多交25%的所得税,如果是小微企业,无发票较多,有可能无法享受所得税普惠性优惠政策,因为无发票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可能超过100万或300万元的界点。
其次从采购管理制度来看,采购货物无发票,老板会认为交易存在私下,为了摘清自己,应该取得发票。
另外,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小额零星支出,如向农户个人购买低价货物,经公司审批可以不取得发票,以主管签字的其他凭据作为入账依据。
对于大额釆购,最好公司集体决策,开发票更应该是自然手续问题。
至于釆购没发票,不是财务违法,而是财务没有获得付款的合法凭据,其不敢报销,否则上头追查,没有依据,会怀疑财务侵吞钱款。
还有,不取得发票违不违法,不是财务说了算,关键是交易行为本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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