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提拔人的标准是什么(老板提携)

领导提拔人的标准不是看勤奋,而看这6点,你都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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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职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标准
  2. 你觉得一个合格的员工最基本的标准是什么
  3. 老板提拔人的标准是什么
  4. 工作中如何识人、选人和用人

职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标准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2019年07月09日法规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40号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9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纪南

2019年7月1日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第八条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第九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核准备案,从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备案。

第十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可以设立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由其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申报审核

第十三条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五条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第十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第四章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2/3。

第二十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第二十一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学科或者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负责对申报人提出书面评议意见;也可以不设评议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3名以上评审专家按照分工,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组或者分工负责评议的专家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的参考。

第二十二条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三条评审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一般不对外公布。

评审专家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五条评审专家与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通知评审专家回避。

第二十六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第二十八条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评审服务

第三十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提供便捷化服务。

第三十一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第三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评审结果等数据采集。

第三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

第三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销售假证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依法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未经核准备案、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准备案或者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职称评审权限或者超越权限和范围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二条评审专家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责令不得再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涉密领域职称评审的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你觉得一个合格的员工最基本的标准是什么

好的员工,大家都喜欢。

一个合格员工的标准

一、员工职业道德:

1、品质优秀:自信、自尊、自强、自立、自爱。

2、有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包括良好的职业认识、职业理想、职业情感、职业意识。

3、忠实于公司利益:尽职尽责、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利益。

4、谦虚不自满:能正确表现自己、谦虚向别人学习。

5、沉着面对风险并敢于承担风险:敢于承担风险、但不蛮干。

6、勇于承担责任:对自己、对企业、对顾客负责、不推卸责任。

7、对顾客尽责,办事公道,服务顾客,遵循社会公德、行业规则和商业规则。

二、员工知识结构

8、合理的知识结构:知识广博是基础、专业精深是支柱、灵活运用是根本。

9、较强的学习能力:有内化知识的能力、外化知识的能力、反思能力、与他人合作学习的能力。

10、合理的终身学习计划:能做到,无一事不学、无一时不学、无一处不学。

11、积极的学习心态:敢于尝试、不怕挫折和失败、把枯燥无味的学习变得富有意义、兴趣和价值。

12、企业培训机会的利用:艺多不压人、把培训看作是人生最大的福利待遇。

13、良好的学习习惯:订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合理安排时间、磨练意志、有始有终。

14、时时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积极向上、在游泳中学游泳、经常自省、广泛吸收外部信息、自我超越。

三、员工健康心态:

15、健康的心态:有积极、乐观、豁达、坦荡、宽容、进取、向上、好学的心态。

16、正确的竞争意识:展示自己优秀的一面去努力争取,避免正面冲突、技巧地表现自己,拥有一颗宽容的心。

17、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情绪。(合理发泄情绪,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和激励,进行心理换位)。每天保持好心情。

18、坚强的意志力:自觉地确定目标并根据目标调节、支配自己的行动。全面培养意志的顽强性、果断性和忍耐性。

19、乐观的生活态度:看到事物的光明面,适当地控制压力,减轻心理疲劳,求助于团队合作,不跟自己过不去。

四、员工创新思维:

20、较强的创造力:培养自己产生新思想、创造新事物的能力,逐渐发展为独立性、连动性、多向性、跨越性和综合性的思维与行为能力。

21、与众不同的创造性思维:把创新作为促进企业或个人发展的唯一源泉。思维创新是思想创新、制度创新、过程创新、方法创新。

22、敢于打破传统突破局限:打破传统必须做到突破思维障碍和观念上的局限。

23、敏锐的产品创新意识:员工在企业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这些创新需要“集思广益、默写式智力激励法、形态结构分析法、逆向思维法和联想法”等意识创新。

24、超人的创新能力:要有创新能力,必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觉察能力、记忆能力、分析能力、想象能力、直觉能力、完成能力”。

五、员工工作习惯:

25、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正视自己、确立目标、敢于竞争、放眼未来。

26、团队合作精神:了解团队信息,培养自己的合作精神,认清自己在团队里的位置,学会团队合作

的技巧。

27、态度友好和善:以谦逊的姿态与人相处,营造友好、和谐与轻松快乐的人际氛围。

28、尊重上司和同事:融入到群众之中、学会赞赏别人,尊重上司和同事、多看别人的长处。

29、工作有条理:虚心学习、认真请教、勤做记录以强化记忆,熟悉工作的来龙去脉、做事有条理。

30、良好的时间观念: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巧妙节约时间、避免办事拖拉。

六、员工人际关系:

31、遵守职场的“游戏规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诚信原则、和谐原则、竞争原则、团队原则、进取原则。

32、扮演好各种角色:工作者角色、成功者角色、知本者角色、项目者角色、目标者角色。

33、良好的同级关系:理解、宽容、和谐、友爱、支持、互谅。

34、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求同存异、坚决杜绝“内耗”、学习善于与别人合作的技巧。

35、认真研究如何与上司交往:了解上司的为人处世、给自己准确地定位、同上司步调一致、勇于表现、把握好与上司交往的分寸。

36、善待顾客:记住顾客的名字、给客人留下好印象、善于识人交友。

七、员工教养礼仪:

37、宽容别人:与人交往要有较强的相容度,要能“己所不欲、无施于人”,主动让人、容人、不能心胸狭笮。

38、仪容端庄大方:服饰与体征相协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职业身份相符合。

39、举止亲切自然:人的举止主要是通过各种人体语言及行为动作来表现,因此,在交往中举止要亲切自然。

40、语言谦逊悦耳:说话做事力戒粗俗,讲究文雅,谦恭待人。

41、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认真、细致的做事“过程”。

42、恰当地讲究礼仪:讲究礼仪时遵循同一性、多样性、继承性和社会性。懂得使用“见面时的礼仪、交谈时的礼仪、寒暄时的礼仪、拜访和接待礼仪、交通工具的乘坐规范、宴请时的礼仪及其他礼仪规范”

老板提拔人的标准是什么

我认为最主要的有三点。

【一】忠诚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必须能够做到一直跟随老板,死心塌地跟公司同舟共济,这样老板才会重用你,提拔你才有意义。

【二】靠谱

靠谱说的就是你做事情的过程是可控的,能抗事,不捅娄子,且在做事的过程中随时向老板汇报,让老板掌握你的进度。千万不要像《亮剑》中的李云龙,有的时候就变得不靠谱,经常给上级捅娄子。

【三】超预期完成工作

如果你只是按规定完成老板交代的任务,你只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员工。而想升级加薪,你就必须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对于老板安排的任务,必须要超预期的完成,至少做到150%的完成,才称得上优秀员工,才有被提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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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如何识人、选人和用人

职场如何识人、选人、用人是个大课题,我结合我的实践,谈谈看法。

识人——利益面前看人品,困难之际看忠诚,干事当中看能力

有品之人利益面前不争不贪,更不会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多吃多占,而且懂得分享,懂得感恩。

忠诚之人困难之际不离不弃,陪伴坚守,共渡难关,不落井下石。

能干之人干事当中有想法有办法,急事难事突发事,沉着冷静,应付自如,驾轻就熟,能干事干成事。

职场遇事人就分出来了,多经历几次也就“大浪淘沙”,真人“露相”了。坚持这三条,做有心人,是能够识人的。

选人——德字当先选好人,排除关系选能人畅通渠道广选人

人才四标准“德、能、勤、绩”德为先,职业道德不过关之人再能干也不能用,缺德又能干的人破坏力和危害性大,千万不能用。要以德为先,选好人。

选人不能看关系,搞“近亲繁殖”,有背景、圈子内、身边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不是选人之道。要排除关系,公正选拔,让能人脱颖而出。

选人要有眼光,放远放宽,畅通渠道,广泛择人,可以自荐,可以举荐,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把实践当中磨练出来的“实干家”选出来。

用人——放心,放手,放权

放心就是信任,相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同时用制度去公平地约束所有人。不放心,疑神疑鬼,不能大胆使用,既会屈才,又增加管理成本。既用了又不放心是作茧自缚的蠢事,不如不用,反而轻松省事。放心也是对人才的尊重,是对其一心一意做事的激励。

放手,既然使用就不要包揽,给予其经风雨见世面的机会,在实践中进一步成熟成长进步。不放手就是给一半留三分,把着,挡着,护着,被用之人放不开手脚,也会产生依赖之心,而且出了问题职责不清,不利于人才摒除“等靠要”思想,全身心投入工作,背水一战,“后果自负”,压力变动力,出经验出成果。

用人最大的支持是赋予其与岗位职责匹配的权力。所谓的责权利相结合,权最关键,有权才好履职担责,履好职才有利可取,担起责才有资格取利。不给权要求人履职是叫人活受罪,活儿不好干。不给权要求人担责是不公平,是欺负人。只有放权才能让所用之人有效地支配资源,把工作顺利地做起来。

放权也是放心和放手的表现。如此“三放”,所用之人担子上身了,责任扛上了,思想上要对得起这份信赖,行动上要配得上这份支持,业绩上要能回报这份厚爱。有激情,有动力,有条件,所用之人必将干出一番出色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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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板提拔人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板最应该提拔的5类人,他们都有1个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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