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为什么有些人对律师存有偏见,律师可以建议不起诉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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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人对律师存有偏见
这个道理很简单吗!因为律师毕竟是第三者,界定于控辩双方的太度是有选择性的,不对即错,不是即非,当然是有一方不满意和反对的。加上确实有一部分律师只顾收钱能把黑的说成是白的,失去了作律师本应持有公平公正的良知,能不让人不骂吗?
如果没有钱请律师,那么即使站在正义的一方是不是也有可能败诉
想知道这个问题的完整答案,你需要对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
法律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简而言之,就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应然”状态。例如,甲向你借了1000万元,约定一个月归还,这里权利义务的应然状态就是甲应该在到期后偿还你1000万元。
程序法,简而言之,就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手段。甲向你借了1000万元到期不还,你怎么办呢?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要求甲还钱,规定你实现1000万债权的手段的民事诉讼法就是程序法。
现在回到你的问题,你所说的“站在正义的一方”应该是指“在实体法上站在正义的一方”。根据客观的事实依照实体法,这权益是你应得的,例如甲应该还你1000万元却不还,这时候你就是站在正义的一方。但是,在真实的世界中,法律条文的含义不是唯一,在不同人看来可能有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你认为的正义与对方的认为的正义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你跟对手之间有一个对抗关系。在这时候,律师有可能帮你争到你所要的正义。
你的权益(正义)需要通过程序实现。程序上的不确定性更多了。
在法庭上用于裁判的“事实”不是你所经历的客观事实,除调解外,司法裁判结果的作出是要建立在法官所认定的法律事实之上的。法律事实并非凭空形成,除了那些不必举证的事实,必须以证据为基础,是能够用经司法审理认可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也就是说,你必须懂得运用证据去说服法官。
关于客观事实与“证据事实”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案件客观事实的发生就像一个花瓶被打碎,而证据就是这个花瓶散落满地的碎片,“证据事实”则是由这些碎片所证明的事实。在法庭上用于裁判的“事实”不可能是你所经历的客观事实的重现,只能是事实碎片(证据)的重构。当你打破花瓶后,你无法找到所有的碎片,即使找到了绝大多数的碎片,你也无法重新拼接成为与先前一模一样的完好花瓶,凭借证据这样一些事实碎片重构的案件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有可能存在一些差别。也就是说,运用证据去证明事实,如果你不是律师,有时候会吃亏的。
除了证据之外,程序有它的时间性,如果没有把握好,可能导致诉讼权利的丧失,而失去胜诉机会。请律师可以帮助你解决这样一些问题。
我的结论是:没有钱请律师有可能增大败诉的可能。如果没有钱,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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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期间还需要请律师吗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开宗明义,有必要请律师,有必要请一个靠谱律师。律师靠谱不靠谱,主要可以看几点:1.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是不是单纯机械套用模板,有没有仔细询问案情,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各个项目详细数目单独列明,替你争取最大权益了吗。2.起草授权委托书,有没有征求你意见,有没有仔细向你说明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的区别,是不是只填写了全权代理,如果这样可以直接解除委托了,一个文书都敷衍还能好吗。3.开口闭口自己熟人多,暗示你超常规操作。如果需要借助外力,那还委托你律师干嘛?花钱委托你,为什么还要额外开支?4.代收法律文书后,是不是积极转交于你,是不是认真向你解读文书的实体、程序意义。5.是不是给你分析了案件的可能性,进行整体统筹。有财产有没有要求法官抓紧过付、抓紧拍卖、抓紧处置,没财产有没有要求法官尽快拘传、尽快拘留、尽快纳入失信名单。6.最简单的一点,为委托的案子跑了多少趟法院,打了多少个电话,跑了多少趟被执行人家中,去了多少部分查询财产。
如果一个律师基本这些做不到,我觉得就没必要委托了,还不如自己多跑几趟法院,你们觉得呢?
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庭上故意颠倒是非,违法吗
有关是否颠倒黑白的标准应当以客观标准来衡量。
如果律师是故意费捏造事实,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的行为的,可能要被法院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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