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辩论赛反方:小学生应该少看课外书的理由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小学生不建议看书目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十宗罪适合小学生看吗
不适合,小学生好奇心太重,可能会引导他们向不好的方向发展,做出错误的事情。小学生想了解社会方法有很多,也有很多比它更合适的书籍可以看,效果都要比它好。况且,这本书某些情节还是很吓人的,小学生最好还是不要看了。另外,十宗罪包含极度扭曲的罪案案犯:强奸杀人犯、毁容者、恋物癖者、异装癖、非主流少年、碎尸凶手、流浪汉、卖肾的人、变态杀手、色狼、乞丐、精神病患者、一天到晚跪在街头的人……,介绍了十个恐怖变态的凶杀案,太过于偏激。
辩论赛反方:小学生应该少看课外书的理由
我觉得不行。
中学生阅读课外书籍有助于语文的作文能力,但大量阅读绝对是误区。
1.大量阅读耗神耗力。中学生除了初一真的没有那么多时间让你可以放下手中教科书去翻阅课外书。
2.阅读的选择很重要。读书贵精不贵多,有言说道,桌头只放一本书,才是真正的阅读。且那本书,必须真的值得你读。
3.大量阅读并不能带来真正收益。半年仔细读两三本书的人绝对比同时间看完几本甚至十几本的人获益多。否则就算你把世界上负有盛名的名著都买回来,也只是落得个戴眼镜的下场。嗯,还有呆滞效果加成。
如果题主站的正方是觉得大量阅读ok的,那……不如跳队?
对不起啊,我这个答案可能是给反方用的……
小孩看十宗罪的书有什么影响
作为一部口味偏重的恐怖悬疑小说,《十宗罪》的情节有着大量血腥邪恶的元素,阅读的过程的确会令人非常不悦和毛骨悚然。
仅就故事情节描写而言,它应该属于限制级的。因为它很容易对三观还没有形成的广大青少年心理造成很负面的影响。
比如最近发生在嘉兴的打工仔挖地窖囚禁女孩强奸11天,犯罪嫌疑人就自称是受到了《十宗罪之地窖囚奴》的启发。
世间中很多事情要站在不同角度考虑,好与坏在不同角度完全可以对调。每个人都有自己观点,很多事情很多观点无法用自己思想强加于人,我们就以道德法律衡量自己,不要去伤害他人…
该不该给孩子看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呢
北安徒生,南格林,这是每个小孩子都知道的童话江湖格局。作为正能量的代表,安徒生童话给予了许多孩子最美的童年。然而,当我们一旦做出北XX南XX的分类,南XX的命运就不那么好了。格林童话自1812年第一版出世以来,世人对其评价极低,很多人说,这是一本“连母亲念给女儿听时都会觉得羞愧的故事”,此后格林兄弟一直将《童话》更新到七版,终于成为我们能够看到的样子。但是,作为文学研究的文本,《格林童话》的研究者们却更倾向于研究格林童话的“内幕”诸如性交、怀孕、乱伦等话题,而作为童话的格林,似乎就在一刻消失了。但这毕竟是一本童话,我们把这些内容给小孩子看,真的好么?
而格林呢?他没事干写那么多禁忌的文章做什么?他写童话到底为了什么?我们知道,《格林童话》是由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合作完成的,威廉是一个语言学家我们很容易想通,但作为法学家的雅各布格林又在通话中扮演了何种角色?这一切,都要从百年前的一位德国人说起。
一、师门传承
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这个出生于18世纪的德国人,尽管现在非法社科领域之外已鲜为人知,在当年,却也一度是法学领域里罗马法、民法、国际法以及法解释学四派的开创者或继承者。今天我们谈及此人,常将其与“历史法学派”相联系。萨维尼认为,法学的发展通常要经历三大阶段,法律首先产生于习惯,在习惯的产生过程中,会逐渐的产生一批以研究习惯的法学家阶层,通过他们的努力,最终会形成法典,而法典则是法律的最高级别。可以说,萨维尼一生的努力都在于编纂他梦想中的《德国民法典》,而他也深深知道,当时的德国还处于习惯法的阶段,因此《德国民法典》的编纂非但不能着急,而且更应当从缓进行。
为此,萨维尼培养了许多特别著名的学生,其中最不孝的恐怕就是我们的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他最终并未取得学位证书便离开了萨维尼,而在马克思的后半生,他的无数文章都在黑这个传说中的历史法学派,以至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学界也跟着黑萨维尼,直到80年代初。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下次再说。
萨维尼的高足基本可以分成剑宗和气宗两支,气宗认为,德国要想编成法典,必须要先研究清楚罗马法律,因此他们不断挖掘整理罗马法律留下的遗产。剑宗则认为,我们德国人自然应当钻研我们德国法律,通过对德国习惯法的归纳整理,不必借助罗马法律,依旧可以编成德国民法典。本文的主人公雅各布?格林,便是剑宗的一位大师。
雅各布?格林,1785年出生,1802年在德国马堡大学学习法律,受萨维尼资助于1805年在巴黎研究罗马法源。此后,他于1837年参加当时“哥根廷七君子”一事被驱逐回到德国,同他的哥哥威廉?格林(童话的另一位作者)开始编纂德语词典。格林认为,法律的形成来自于民族精神,在这里,法律、语言、诗歌具有统一性,因此他希望通过整理德国民间的一些习惯,语言等多个方面,为法律的研究奠定基础。在这方面,格林写过他在法学界里最有名的一篇文章《论法律中的诗意》,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他对于德国民间习惯法的发掘,在收集整理德国民间习惯风俗神话的故事的时候,也终于诞生了一部伟大的副产品,《格林童话》第一版,当然,此后随着《格林童话》名声的越来越大,格林兄弟一个法学家一个语言学家的身份开始逐渐被人淡忘,江湖再无诗意的法律,只有讲童话的格林。
但问题是:法律人能整理出什么好故事?我讲两个,你就知道了。
二、白雪公主、乱伦与恋尸癖。
我们先讲讲第一版里白雪公主的故事吧。曾经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嫁给了国王成为了母仪天下的王后。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国王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她也从被国王的冷落中发现了原来这一切,都始于国王有一个非常强大的癖好:娈童。国王并不在意一个女人是否有完美的身材,刚刚发育就好;国王也并不在意一个女人是否拥有峰峦的胸部,才露尖尖角就好;国王也并不在意一个女人是否对他真正的迎合,那种因害怕而发出的颤抖,难道不是每个男人最佳的催情剂?于是国王当王后慢慢成熟之后,他的目光便再也不向王后身边停留,转而寻找新的幼女。
王后看在眼里,暗暗发誓:“我要生出一个孩子,她的肌肤要像血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头发像窗框檀木一样黑的孩子……”只要生出一个这样的孩子,那么国王还是会爱我的。果然,一切如皇后所愿,这样的一个孩子终于出生了,人们叫她:白雪公主。
国王开心极了,一点也不在乎王后到底还是没给他生出一个儿子,他赐予王后了很多东西,他像每一个爱极了自己女儿的父亲一样,将自己拥有的一切加倍赐予了这个尚在襁褓中的少女。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谁说不是呢?渐渐的,王后以为,自己又得宠了,在同国王陪伴白雪公主的过程中,王后又焕发出了女性特有的光辉。王后问魔镜:“魔镜魔镜,到底谁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不知趣的魔镜回答说:“当然是王后你了,但是,你女儿白雪公主,还要比你美丽一千倍。”
王后瞬间醒悟,原来,国王疼爱白雪公主,并不完全是因为父女之情!王后想到了国王看女儿的眼神,这哪里是一个父亲看女儿的呢?王后想到了国王抚摸白雪公主的身体,这哪里是父亲对女儿的呢?分明是情人之间的;王后又想到了白雪公主在接受父亲抚摸时的神情,天哪,白雪公主的神态,那种神态,分明是性满足啊!
王后再也难以抑制,她找来一个猎人,让他把白雪公主带到树林里杀掉,然后带回白雪公主的内脏,交给国王吃掉。猎人自然不忍,于是他偷偷的放了白雪公主,带回了动物的内脏冒充白雪公主,交还王后。王后谎称白雪公主被野兽杀死,试图打消国王那龌蹉的念头。
长话短说,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在森林里,也开始过上了性福的生活,王后再一次通过魔镜知道了这一切,她扮作老太婆,通过勒、插和下毒三招,最终让白雪公主死于一枚毒苹果之下。在这里,酒骑风认为,王后在苹果上下的毒是类似于一种蓬发性质的毒药,也就是吃掉的苹果会在白雪公主的嗓子里逐步胀大,最终会让白雪公主休克致死。为什么下文再说。
小矮人们回到家看到白雪公主已然死去,他们愤怒,却也无可奈何。他们同时发现,死去的白雪公主更好看!就这样,公主的尸体躺在一个玻璃棺材中逐步的变臭。而小矮人们,也就守着这具尸体,他们干了些什么呢?
后来,一位有恋尸癖的王子在各处寻找美丽的尸体时偶遇到白雪公主,并最终带走了她。王子每天看着、抚摸着还有你懂得着这具美丽的尸体,正常的王子侍从不干了,他们捶打着尸体的后背,最终让白雪公主将苹果吐了出来,白雪公主复活了。王子却在此时失去了对她的兴趣,但为了满足白雪公主的愿望,他仍然邀请了王后参加自己的婚礼,并在婚礼上宣布了王后的罪状,最终采用“炮烙”之刑对付王后。当然格林不知道纣王发明的这个东西了,但白雪公主还真就这么做了。
王后得到了她应有的惩罚,国王又开始寻找新的少女了,王子也在寻找新的尸体了,而白雪公主呢?也许在成为王后之后,也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吧。
酒骑风按:其实在格林童话第一版问世之前,格林的笔记里,那个最终带走白雪公主尸体的人并非王子,而是他的父亲,也就是国王。也许格林兄弟也觉得这玩意太重口味了吧……于是王子登场了。
三、青蛙王子、契约精神与性幻想
讲个口味淡一点的故事吧,青蛙王子。
从前有个漂亮的公主,尽管她已经十五岁了,但依旧很讨厌自己身边的男人。她一直都认为,那些贵族阶层的人都是吸血鬼,他们肆意征税,随意殴打老百姓甚至还会强迫一些女人和他们发生性行为。在这些讨厌的人里,当然也毫不例外的包括她的父亲。
公主的父亲也曾经一度告诉公主,这些贵族阶层的人们也拥有自己的责任,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是吸血鬼,是蝗虫。但出于叛逆期的少女,又怎么可能听得进去这些话呢?公主的父母很快注意到自己女儿开始发育了,便张罗着要为自己的女儿寻找一个英俊的青年,可惜的是,公主将自己嫁给那些贵族青年当做是一种联姻,是的,和今天无数的少女一样,她所向往的,是那种感天动地的爱情,不受羁绊的自由。
每个求婚的贵族青年都无功而返,公主依旧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爱情故事里不可自拔,当她每每抚摸着自己身体的时候,总是幻想着我们心照不宣的事情。闲暇的时候,公主喜欢把玩一个黄金小球,这个在普通人家不可能出现的玩具,尽管在德语中有着“男性生殖器”的含义,但毕竟是一个玩具,怎么可能因为它拥有一个别样的含义,就被家人禁止把玩呢?
这天,公主又一次在水边把玩着那个黄金小球,一不小心,小球掉在了地上,又滚到了池塘里。公主对着吞噬了小球的池塘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忽然,她听到了一个声音:“小公主,你怎么在哭呀?”公主循声找了许久,发现说话的竟然是一只小青蛙,尽管公主厌恶青蛙的外表,她还是告诉青蛙:“我的小球掉到池塘里了”。
很快,公主和青蛙便达成了关于寻找小球的契约:青蛙帮助公主找回小球,作为交换,公主应当允许青蛙同她同桌吃饭,同杯喝水,同床睡觉。公主心想,等姐姐回到家,谁还会理会你这个丑陋的青蛙呢?于是在青蛙找回小球之后,公主便毫无心理压力的回家了。
却不曾想,公主前脚回家,后脚青蛙便也来到了她的住所,要求履行双方的契约。公主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认为既然你们双方已然签订了契约,那么就应当继续履行,何况对方只是一只青蛙,又会发生什么呢?
就这样,忍着恶心的公主,陪同青蛙一起用餐,一起喝水,当然,他们也一起进入了公主的卧室。据青蛙说,公主的睡姿实在是不雅,一个翻身就可能把它压成一张青蛙。因此它为自己寻找到了一个更安全的位置——它钻进了公主的乳沟里。尽管时间有如乳沟,躺下来就没有了,但随着青蛙钻入,公主在恶心之外,还是沉浸到了从未有过的性幻想之中,这种幻想叫做:狂野。
但是,当青蛙试图钻入公主的下体时,公主还是毫不留情的将青蛙拎出来,随手甩到了墙上。却在这时,青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床上躺着的一个英俊的青年。他拥有健壮的黑色肌肤、雪白而整齐的牙齿,淡然而不失风度的笑,是的,不同于以往她见过的所有男性。他自称是邻国的贵族,一心向往自由,住在森林里自己制作的屋子之中。是啊,英俊的外表,放荡不羁的内心,又是哪个少女可以抵御的呢?灯熄灭了……
此后,公主便和青蛙王子一起来到了那片森林之中,享受着原始社会的分工带来的自在,比起在家里那种饭来张口的生活,这种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可惜,激情来的快,去的更快,公主渐渐过腻了这样的生活,越来越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再自由的灵魂也是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来支撑的,可这个青蛙王子,只是永远在写一些永远不会畅销的小说,做着不产生价值工作。而青蛙王子也发现,眼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当初他所认识的那个样子了,他希望把两人生活的故事写成书,愉快的讲给自己的孩子们,但似乎也乏善可陈。
很快,两人爱情的结晶出现了,在孩子眼里,母亲嘴里的父亲是一个没出息、无聊,满脑子幻想而不现实的男人。而父亲嘴里的母亲则是一个不善解人意的女人,只是一株温室里的花朵。就这样,孩子也对婚姻不抱有了任何期待。
童话里说的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最终还是没有发生。两人最终还是在彼此的不满中度过了一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个人要由亲密转变成真爱,是需要时间和耐性的。而激情,则是感情里最靠不住的东西。
四、哪里出问题了?
日本作家提幸子和上田加代子拥有一个共同的笔名:桐生操。她们留学巴黎,主攻法国文学和历史,在她们研究的过程中,逐步接触到了第一手格林童话的资料,写成了一本《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于2003年由中国友谊出版社翻译出版,当然,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眼里,这本书太毁三观了,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灰姑娘这些故事在她们的笔下被篡改的是如此之严重,一定会教坏所有的小朋友的,于是这本书刚刚出版,便被全面禁止了。而中国友谊出版社也因为这本书,承担了不小的责任。
我倒是不认为两位作家笔下的书是在篡改《格林童话》,我认为她俩篡改的,只是我们以为的那本《格林童话》而已。回想我小时候看过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那一套近千页被我快翻烂了的那套《格林童话全集》,今天想想,内中并不乏暴力、色情、凶杀、乱伦。这两日与朋友谈及此处,格林童话中的那篇《杜松树》其内容仍然令人悚然。主人公死后化身成了一只只爱唱歌的鸟,歌词是:“我的母亲杀了我,我的父亲吃了我,我的妹妹小玛丽,她捡起了我的骨头,包在绢布里,放在杜松树下。”因此我们今天尽管见到的格林童话是从第七版中翻译过来的,细心的读者仍然可以发现许多重口味的细节。
如本文第一节所述的,其实尽管这一套书被称做格林童话,它由如何是格林兄弟为了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所写的呢?不要忘了,雅各布?格林一生的愿望,可是编纂出那个在他生前都未能见到的《德国民法典》,而民间习惯法,则很大程度都是由这些个看似毁三观的故事中凝聚成那个属于德意志的“民族精神”。格林通过一生的努力,都致力于对这些资料的整理,在学术上,除了这些毁三观的童话之外,还包括一本重要的著作《德意志法律遗产讲稿》,仅就整理这一项工作而言,后人也几乎没有在这方面工作赶超格林的。
有趣的是,格林为什么会把这些少儿不宜的故事当做童话出版呢?
我猜想原因在于,法律人都是重口味,他们常年沉浸在法律的各种案例之中,口味早已和普通人不同,他们言谈之中也多是案件,段子也难离契约精神、杀人放火之案例。也许格林不觉得把这些故事讲给小孩子很毁三观吧。但一般人呢?
最后,谆谆告诫,小孩子,不要看《格林童话》。
关于辩论赛反方:小学生应该少看课外书的理由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